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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好莱坞赞赏的目光投向风流小生格利高里·派克。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里,一向以英俊潇洒出现在银幕上的派克突然戴起了一幅宽边眼镜,格外庄重与老派起来。原来,他是在扮演一位不顾个人安危,为黑人伸张正义的律师--艾蒂科斯·芬奇。芬奇在南方梅岗城任职,为人正直沉稳,常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们伸张正义。他对年幼丧母的女儿詹姆与儿子斯科特即严格又慈爱。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
在当地,歧视黑人的现象十分严重。一天,芬奇去法院为黑人汤姆一案当辩护律师。白人检查官指控汤姆犯有强奸罪,芬奇经过认真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于是,在法庭上,他实事求是地进行辩护,把对汤姆的指控一一加以驳斥,最后他要求判汤姆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要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可是法官与陪审团都偏信原告的“证词”,仍判汤姆有罪。而且,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持种族偏见的一些白人进而对芬奇一家进行挑衅和恫吓,詹姆与斯科特在参加万圣节庆祝活动时被一伙歹徒袭击,詹姆的胳膊被扭断。面对强暴,芬奇毫不畏缩,他准备继续为汤姆申诉。
《杀死一只知更鸟》根据一部畅销小说改编,导演罗伯特·马里肯着手筹拍时,首先想到的主角人选就是格利高里·派克。派克知道后,十分高兴地说:“我乐于从命。我觉得自己不用费很大的劲就可以和角色认同,不用任何表演就可以置身于芬奇的地位。同时,我觉得自己好像完全认得那两个孩子。我在加州南部一个小镇上度过的童年与他们非常相似。因此,我很快能身临其境。既当父亲,又对孩子有充分的理解。”影片拍摄过程中,曾经出现一个很有趣的细节:在拍摄一个街景时,进入角色的派克突然发现站在一旁的原小说作者哈琅·李女士眼里噙满了泪水,于是走到她面前,问:“哈琅,你怎么啦?我好像发现你哭啦!”哈琅说:“是的,因为我刚才看到你凸出的肚子,就像我父亲生前的一模一样。”
现实中的派克就是一位同情黑人的民权运动的积极参加者,他在芬奇身上倾注了自己的感情与才华,在一场长达九分钟的辩护场面中,派克动了真情,他的慷慨陈词异常动人精彩,当导演喊停的时候,整个摄制组都不由自主地鼓起掌来。曾经四次被奥斯卡奖提名的派克,这次终于如愿以偿,以《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卓越演技捧到了奥斯卡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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