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小宁)本报曾于6月初报道各家出版社筹谋“新课标”图书的行动,但是就记者目前跟踪了解,大规模的竞争尚未开始,暧昧的侵权行为已初露端倪,而且目标对准抢占先机的人民文学出版社。
对此,人民文学出版社对媒体大吐苦水,据该社有关人员透露,他们根据教育部5月颁发的“语文课程标准”推出的49种“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是目前市场上最及时也是最完
备的“新课标”图书,它的得以推出,不仅是出版社敏锐的市场判断的结果,同时也是充分调动出版社各种出版资源的产物,拥有一些现代文学名著专有出版权,一直是人文社手中一张傲人的王牌。也因此,这套书自发货以来短短一个月,首版的10万余套即被订购一空,总码洋达7000多万元。
但是令人困扰的信息也同时传来。个别出版社在跟进的时候,出现了某种准侵权行为,比如,在封面设计上,同样打上两行“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以及“教育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指定书目”字样,只不过将彼此的顺序上下颠倒一下。另外,对人文社拥有专有出版权的一些书,他们采取模糊处理法。冰心先生的《繁星·春水》变成《冰心诗选———繁星·春水》,并在字号设计上突出繁星·春水,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变成《老舍小说选———骆驼祥子》,字号也做同样处理。而对一些进入公众版权期的经典图书,教育部的指定阅读书目只是指出大致范围,而人文社根据自己所拥有的版本,推出的是《论语通义》、《孟子选注》、《庄子选译》,而这家出版社也照单全收。“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编辑思想的剽窃。”人民文学出版社对此既气愤又无奈。而在图书订价上,该社的48种图书竞有五分之四与人文社同类书相同,“谢天谢地,不敢设想,他们要是订价低的话,这场竞争该怎么继续下去?”人文社有关人员苦涩地调侃。
“新课标丛书是推动中小学生经典阅读的好事,我们不反对公平竞争。但是一套完整的书系毕竟凝结了编辑的整体策划的智慧与心力,如此轻而易举的改头换面或者拿来就用,无疑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人文社表示,对此类事件要一直追踪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