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里如一
李如一专栏
如果我有机会写流行音乐的乐评文字,我一定会采取一种与现行的“歌手中心”模式相反的做法,还被人剥除了名分(Credit)的词曲作者一个公道。比如我不会写“容
祖儿的《争气》”,而写“陈辉阳/林夕的《争气》(容祖儿演唱)”,或许你觉得这样太罗嗦,可是,如果为了简洁要省略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名字,那么首先应该省略的当然应该是歌手(除非他/她本人是歌曲作者)。
怎么,你觉得这很八股吗?那么想想严肃音乐的领域:我们从来不会说“柯托的《夜曲》”、“古尔德的《戈德堡变奏曲》”或是“海菲茨的《苏格兰幻想曲》”,而当代的严肃音乐更是早已发展到作曲家与演奏/演唱者合二为一的阶段,“纯粹的表演者”这样一个角色,已经不存在了。
倒不是说唱别人的作品就一定没料到,说实话,很多爵士老歌(Standards)还不是给无数人玩了又玩,但两位高手奏/唱同一乐曲,常常会让你听不出是同一首歌!不信可以比较一下约翰·柯特兰(John Coltrane)版本与比约克(Bjork)版本的爵士老歌《如堕爱河》(Like Someone in Love);或是把Albert Ayler版本的《夏日时光》(Summertime)与格什温的原版放在一起听听,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乐手要是能达如此境地,则完全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拍胸脯以“再创造”自居。
香港流行音乐我听得不多,但总有一种感觉,即彼岛从来不缺乏优秀的词曲作者,但越来越缺少优秀的歌手。像最近的那首《有福气》(雷颂德/周礼茂,陈慧琳演唱),就是一个典型的被歌者破坏了的好作品的例子。上面提到的《争气》要幸运一些,因为配器部分够吵,非常恰如其分地盖住了容祖儿的歌声中的缺陷。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要人把演唱者突出于创作者之上,实在心有不甘。 李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