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华
本报讯 (记者吴中华)今年3月,著名剧作家王兴东在参加全国政协会议时,提交了一份名为《实施“儿童不宜”审定标准,电影产品分级制势在必行》的提案。国家广电总局6月5日以(2003)广发办字594号文件,答复了王兴东的提案。
文件中提到:“‘儿童不宜’是对儿童观众的一种限定,电影的分级制则更准确地从内容、观众、放映等方面给予界定,而两者的目的基本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满足不同观众层次的观赏需求,拓宽电影创作的空间。”目前,广电总局正在对电影分级问题,广泛调研,认真论证,并将继续征求全国妇联、团中央、中国电影家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力争尽快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办法来。
然而,近日网络上却出现了一条“电影分级制出台在望,三级片将能合法上映”的消息。立即引来了各方面的关注和议论,更激起了王兴东的愤慨。他对本报记者说:“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炒作。我反对把‘色情三级片’和电影分级制搀和在一起。我在接受任何记者的电话采访时,都没说过三级片能合法地登上银幕这样的话,这根本不是我关注的内容。”
王兴东感慨地说:“不要一提到电影分级制,就非得联想到色情三级片的合法化,其实恰恰是为了更好地扼制它,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们才提倡分级制的。”
王兴东介绍说,此提案的提出,是他在创作《法官妈妈》的时候,曾经到少年犯管教所做过100份问卷调查,令他吃惊的是62%的孩子都曾看过色情、暴力的影片。而在去年的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上,由于没有实行分级制,许多带着红领巾的小学生被组织观看一部台湾参展电影《二月十四日》,没想到电影里有许多同性恋和乱伦内容,结果当场引来一片骚乱。解决这样的一个由电影引发的问题,王兴东认为:“科学的方法就是电影分级。电影是不能只用一种‘老少咸宜’的标准来要求和审定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