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由于在电视剧《金粉世家》中,一幅白居易词的书法作品未经作者同意而被擅自作为道具使用,日前,该作品的原作者,66岁的天津老年书画家赵洪潼一纸诉状把出品方广东强视和中山经纬两家影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方赔偿使用费1万元。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记者就影视道具是否拥有著作权的问题,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北京中业律师事务所
主任巩沙律师说,作为书法作品,作品的所有权人有权将作品悬挂于家中或转送朋友,但用于展览、发表、出版、发行要经过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而书法作品作为道具放在影视剧中是否能算做展览、出版、发行,我认为不好说。
北京知识产权专家、人民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程先生认为:该案中的书法作品作为道具出现在电视剧中,应该不构成侵权。因为一部影视作品中所使用的道具数以百计,书法作品作为道具悬挂于客厅里如果构成侵权,那么影视剧中如果出现了一张桌子,这张桌子是否也有外观设计的专利权要保护?出现了一个矿泉壶,这个矿泉壶的装潢设计权要不要保护?我们日常生活中拍摄的艺术照背景中,也会出现一些书画作品,如果都构成侵权的话影视作品恐怕也就没法拍摄了。
作品著作权虽然非常复杂,但是也应有范围,目前在文艺界的知识产权保护中有一种泛化的趋向,这样会造成一些正常的业务不好开展,会使著作权保护走进死胡同。(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