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杨受成等22名香港娱乐界人士被廉政公署逮捕一事在内地乐坛掀起了极大震动,也引发人们更加关注内地乐坛的自身处境。
一名业内人士用“只要有评选,就必然会有一些看不见的手在幕后操纵,交易是很自然的事,只是做得干净还是不干净。”来总结内地音乐颁奖和排行榜现状。他透露有些公司为了捧红自己的新歌手常常不择手段,向电台、电视台的DJ、VJ和有关高层送钱送物,还有
些自费歌手为出名更是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出卖肉体。
不过,大部分人表示在内地原创刚刚起步的时候,这种情况比较厉害,而现在为打榜而进行黑幕交易少多了,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新人少;二是唱片市场普遍不景气;三是随着五大唱片公司的进入,操作更加规范,这些公司的财务制度大多比较严格,而这笔黑钱无法入帐。
虽然排行榜作弊的消息也不时在圈内流传,偶尔也会有一两个性急的大姐扔话筒,然而,始终是小打小闹不断,却没有司法的最后介入———有人认为:这是内地很多所谓的排行榜或者大奖和香港的区别所在,一来权威性受质疑,二来也有过滥的嫌疑,所以缺乏商业推广的价值,纯属“自娱自乐”。这是外行话。内行的人知道,就算内地商业运作不如港台规范,但是“资本流动”未必就少。只是我们长久以来认为理所当然,渐至麻木,乃至习惯。一些当事人甚至有这样的错觉:娱乐圈不管怎么搞,都是娱乐,不会有正正经经的调查,也不会有正正经经的结果。
直到那边的香港传来“地震”,我们方才有了觉悟:你娱乐圈不管怎么花天酒地,也是始终在法律的网里。希望这次香港乐坛刮起的“廉政风暴”,能够将内地乐坛里一些昏聩的脑袋吹吹清醒。
颁奖礼的人为操控 揭开香港音乐圈的秘密
一天之内,20多个来自香港电视台及多间唱片公司的主要人员被拘捕,还有不少圈内人被邀请回署协助调查。相信事件与收受利益换取乐坛颁奖礼奖项有关。
颁奖礼不公平的说法,一直传遍整个娱乐圈,但真凭实据甚少。不同颁奖礼有不同的评审机制,每套机制都有其漏洞。一般根据三种方法来计分。
第一种,是歌曲播放率,第二种是乐迷投票,第三种是传播机构内部的音乐统筹小组评分,或有加入专业人士的。三种方法,分别有不同操控办法。第一种谁有权决定打什么歌,就有生杀大权。第二种是乐迷投票,一般是不记名不限次数的网上投票,唱片公司及歌迷会可以简单地动员,影响赛果。如果传媒中有自己人,在票数落后时得到通知,可以临急补票。至于音统小组的评分,全看个人取向。但在一间机构内,谁坐的位置高,影响力自然较大。在小组内,就算一人一票,上级仍有主导作用,上头表态支持谁,下级谁敢反对?实际有否收受利益,笔者不知,但唱片公司及歌手对传媒中某些高层特别尊重,接触频密,不是什么秘密。奖项不值什么钱,但有颇大的影响力,对歌手的声誉、前途,帮助极大。 (郭缱澄)
杨受成已获保释
涉嫌与“乐坛买奖案”有关被捕的英皇集团老板杨受成,前日透过著名资深大律师胡汉清,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指廉署在没有足够证据下将其拘捕,要求廉署即时放人。高院法官孙国治经内庭聆讯后指出,要18日才有判决,惟杨受成已于17日晚获准以数十万元现金保释外出候查,环球歌手麦浚龙及英皇高层霍纹希等也获保释。
最高可监禁七年
唱片公司倘提供金钱或其他利益,为歌星争取乐坛颁奖礼奖项,犯什么法?原来按香港法律中的《防止贿赂条例》,香港三大电视台及三大电台均属公共机构,其雇员同属“公职人员”,所受监管远比私人机构严格,倘任何人向他们提供任何利益以助歌手争取奖项,即等同“贿赂公职人员”,行贿或受贿者均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最高可监禁7年。(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