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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梅
多少人写过牛仔装,这已经无法计算了。就我见到的有关牛仔装的文章,在很多刊物上都有,而且现在的人们还在兴致勃勃地写,包括我的学生们,应该说太滥了。
我突然萌发一个想法,也想说一说牛仔装,为什么呢?
首先有一点使我们不得不想,牛仔裤何以风靡世界一个多世纪?有关牛仔装的话题为什么长久不衰?
所有写到牛仔装的文章都会谈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淘金工人,都会谈到犹太裔商人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都会谈到他最初用来做这种工装裤的面料是几匹做帐篷的帆布。当然还会说到牛仔裤诞生于1893年,同时提到它的大规模流行得益于《欲望号街车》,并列举出穿着牛仔裤的名星马龙·白兰度和约翰·狄恩,最重要的是谁都不会忘掉将其誉为时装的神话。
那么这些究竟在说明什么呢?这一点在众多的文章中涉及的不多。人们通常只会分析到它所具有的冒险精神和坚毅性格,或联系到嬉皮士等现代人的反叛心理。
不错,这些都对,但我从中看到更多的是时装商的创新精神。既包括最先创意的内华达州裁缝雅各布·戴维斯(这人在以后鲜为人知),也包括开始仅为百货店老板的列维·斯特劳斯(这人名字随牛仔裤盛行而闻名至今),是他们敏锐的商业思维,给世人留下了时装的佳作。当戴维斯为申请这种工装裤专利尚缺62美元而求助于斯特劳斯时,斯特劳斯痛快地答应了,因为他从新式工装裤上看到了巨大的经济潜力。
他们两人说什么也没想到牛仔裤会为后人赚取这么长久的利润,牛仔装养活了多少人。我觉得这除了归功于创业人的灵感以外,还有一点不可抹煞的是,后来的制造商们使其常变常新。
很多设计者一提适应社会需求就有些不情愿,总恨不能以自己的设计思想去引起世人轰动效应,不愿意落得个迎合市俗的名声。其实,曲高和寡往往只能孤芳自赏,而孤芳自赏怎么能在商品社会中寻求到立足之地呢?
当年的淘金工人总是抱怨工装裤不够结实,而且口袋装不住黄金颗粒,于是戴维斯和斯特劳斯发明了厚斜纹布,双缝线,特别是口袋上角的金属钮扣使其既“壮观”又牢固。后来的小青年们已不满足于千篇一律的牛仔裤,于是制造商们发展了牛仔背心、牛仔裙。仅牛仔裤的工艺性装饰就屡屡变化,什么破口、撕烂、割裂、珠绣、拼贴,亮片、磨白……裤型也不是从一而终,一会儿“喇叭”,一会儿“萝卜”,一会儿直筒,一会儿七分,长短肥瘦,扑溯迷离。进入21世纪以来,低腰紧身喇叭裤加尖头鞋成为最时尚的穿法,俏丽的靓女们还在胯间斜挎一条钉满金属钉或是金属镂空的腰带。
牛仔裤乃至牛仔装跨越两个世纪的盛行,给人们无限的畅想和无数的启示,我今天提出它的商业思维,是为其永葆青春喝彩呢,还是使其风流浪漫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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