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高
于成龙(公元1617———1684年)山西永宁人,明朝祟祯年间的儒生,顺治18年任广西罗城县知县,开始其清正廉明的仕途生涯。此后,政绩卓著,连连被擢升,历任四川合州知州,湖北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直隶巡抚和两江总督之职。他在任期间,怀着报国救民之心,忠于职守,皆以驱除贪吏,拯救民生为务。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兴利除弊
,政绩斐然。
一些官员为谋得庇护与升迁,每逢节日和上司寿诞生辰,便钻营馈送,而且是逐级向上送,使馈送成为陈规陋习,一些督府大臣竟然明文规定州县等级派定馈送数额,按数收受,且馈送数目十分惊人。
于成龙对于结纳馈送的陈规陋习,深恶痛绝,采取各种措施杜绝。他每到一任,就在衙门口张贴告谕明令禁止馈送请托。康熙19年他任直隶巡抚,一到任告诫州县切勿征收百姓钱粮时私加附加,馈送上官。但大名县知县不听劝诫,仍因循陋习,向他呈送中秋节礼,于成龙不仅严词拒收,而且为此特发了《严禁馈送檄》,通报处分了大名县知县的胡作非为,他将此例转申所属官吏,今后严禁节日一切巧立名目的送礼,一经查出决不宽姑。他还在大堂上张贴对联:“累万盈千尽是朝庭正赋,倘有侵欺,谁替你披枷带索;一丝半粒无非百姓膏脂,不加珍惜怎晓得男盗女娼。”
于成龙勤于政事,在罗城县任知县,为民办教育,恢复地方秩序,兴修水利,发展生产。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他与百姓亲如家人。他在四川合州任知州时,正值明末之乱,这里人烟萧条,合州只有百姓100人,赋额只有15两银子,而大兵过境,供应浩繁。他去合州上任一个月,增加到1千多户,免徭役,办农贷,搞得欣欣向荣。他任黄岗同知时,得知当地百姓被强盗扰得不安宁,历任同知无法捕捉,他化装“乞丐”打入内部弄清情况,回衙发兵,一网打尽,强盗之患被根治,百姓拍手称快。
于成龙生活简朴,他上任罗城知县时,没有县衙,就住在关夫子庙,床安在周仓背后,后来县衙设在三间茅屋内,在四周无墙壁的艰苦环境中,他自得其乐,不惧边荒,同当地老百姓同甘苦共患难,最为可贵的是他在任何环境下都能始终如一,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他与百姓感情深厚,每次调动升迁,老百姓一再挽留,可是留不住,大家就热情地把他送几十里甚至上百里到新的任上,他死后安葬时,金陵城万人空巷为他送葬,他留下的遗物唯有旧衣破靴,饔米数斛,盐豉数盅。一个封建社会的官吏,能做到如此清正廉洁,为百姓办实事好事,受到百姓衷心拥护和爱戴,可说这是极为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