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知道结果是这样。 昨天上午,辽宁金通集团总裁季福堂亲自来到海淀法院,领取了该院24日签发的关于王志文违约案地域管辖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被告王志文提出的管辖异议,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了裁决:将该案移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就这份报告,原告季福堂当日下午作出决定:决定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王志文律师主动给本报记者致电表示:相信一中院会继续查明事实。
【原告态度】
有理就能走遍天下
昨天下午,季福堂对海淀法院的裁定表示:
“王志文违约案”在海淀法院立案以来,王志文及律师多次提出与本案毫无关系的、由北京紫禁城公司出品的电影《法官妈妈》,企图将水搅浑,将“王志文违约案”搞得越来越复杂化,其目的就是干扰法院的正常审理工作。
对于海淀法院目前作出的关于管辖权的裁定,我表示理解。这一裁定澄清了王志文及律师利用媒体混淆是非,驳斥了王志文及律师对于原告“编造谎言,欺骗法院”的诬陷;回击了王志文及律师对北京市海淀法院独立审判的怀疑。
但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制片方与王志文的合同履行地及签约地均在海淀,海淀法院具有管辖权。海淀法院的裁定也证实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决定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在哪里诉讼只是程序问题,问题的实质是王志文“莫斯科人瞎了眼”等言行是否构成违约,是否构成对影片名誉的侵犯,是否构成对投资方利益的损害,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讨一个公道。
有理走遍天下。无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在哪里管辖,无论哪个法院审理此案,我们都要将“王志文违约案”的诉讼进行到底!
【原告态度】
中院将会公正裁决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王志文经纪人王志芳的手机,他表示还没有看到海淀法院的正式裁定书的文本,他不能发表意见。截稿前,记者意外接到了王志文律师童明友主动从上海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说:
由于海淀法院的裁定文本可能今天刚从北京寄出,所以我没看到具体裁定内容,我不好去评价。但从你(本报记者)转述的裁定内容看,我们认为此裁定是正确的。第二,对于季福堂继续上诉北京中院,这是他的权力,我理解。第三,我们在海淀法院看到原告认为海淀法院管辖的理由及证据,我觉得实在太牵强。我相信,即便原告上诉到北京一中院,一中院也会查明事实,作出合适的认定。(作者:杨劲松、photocome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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