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生活在新加坡的著名女作家龙应台,1999年难却台北“市长”马英九万里求将的盛情,出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长”。她对朋友谈到从政体验对写作可能产生的影响时说,以前写文章是看到一个钟表的表面,而从政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拆下钟表后面的壳,看到了钟表的内部构造,看到了每一个齿轮是如何衔接的,大大小小的齿轮是如何走的。有这种经历后再
来写文章,会有很多的不同。
一个多月以前,封笔3年的龙应台,在卸去“乌纱”后,将她对权力的思索,整理成了一篇题为《当权力在手》的文章,其中颇多鞭辟入里之论,果然“有很多的不同”。而尤以对“事务官”的分析,更是给人以入木三分之感。
龙应台认为,“政务官负责政策的擘划,事务官负责政策的执行”,“政策和法规要透过事务官的实际操作才发生效力”,因此 “事务官手中的权力行使适当,国家机器运转顺畅,就是国泰民安。事务官滥用权力,就成为荼毒生灵的恶吏”。龙应台写到,“要窥探一个国家文明的程度,先去测量这个国家事务官聪慧和执行力的程度”。
比照一下我们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就会发现龙应台的结论还是很准确的。比如说轰动全国的“孙志刚事件”吧,许多人都把矛头指向《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当然是对的。但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在于,“办法”固然是一部“恶法”,但如果执法者严格依法办事,孙志刚并不应该被收容,即便被收容,也不应该被毒打致死。发生悲剧的关键其实是在于负责执行这个“办法”的警察和民政部门的“事务官”们,根本就没有任何贯彻政策初衷的考虑,心里想的只是如何敛财,“办法”只不过是他们的一个借口而已。湖南涟源的收容站变成“绑票站”,将收容当作生意来做,并和派出所合谋拓展“货源”,抓来一个人给50元钱的回扣,更是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规的依据。
现在,“收容遣送办法”已经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可以被称之为“良法”的“救助管理办法”,这当然是值得庆幸的。但有关部门办事人员的素质有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事务官”们的行为有没有受到媒体和公众的严格监督?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肯定的答复,和“孙志刚”事件同样惨痛的悲剧,还会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再次发生。上个月我们就听说,成都市一个叫思怡的3岁女孩,纯粹是由于相关警察的“极端不负责任”而活活饿死——在我看来,这一事件的性质和“孙志刚事件”的性质同样严重,因为从生命本身来说,一个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小女孩和一个受过完备的大学教育的年轻白领,其价值是完全相等的。
龙应台最后得出结论说:“‘吏’治的清明与否,其实是国家祸福的指针。”关系到“社会做不做得到‘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我很赞同她的观点。“良法”要建立,吏治更要整肃。否则,“这样张牙舞爪的权力,使我不安”——龙应台不安,我也不安,我们大家都不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