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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岂能乱燃烧? 《激情燃烧的岁月》续集版权官司一触即发
本报讯(记者孙倩)《激情燃烧的岁月》去年红遍大江南北,其续集也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目前由长安影视公司投拍的《激情燃烧的岁月Ⅱ》正在热拍中,而由吉林电视台投拍的《石光荣和他的儿女们》也将于秋季开拍。两家片方为续集版权一事起争议,更将矛盾上升到打官司的阶段。
马建安:他人无权用“激情”之名
据悉,虽然长安影视拿到了《激情Ⅱ》的版权,但故事是以石光荣的大儿子石林的生活经历为主,描绘上世纪70年代驻守在海岛上某部队排演样板戏的“激情”故事。对于《激情燃烧的岁月》小说原作者石钟山等人炮制“续集”的事,《激情Ⅱ》制片人马建安十分不满:“《激情燃烧的岁月》只有长安影视和总政话剧团有署名权。按照版权法,除了我们,其他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能打《激情》续集的名号。”马建安还透露,他们被九歌状告《激情Ⅰ》侵权的官司一审已完,目前自己胜券在握,所以“再多一个官司也不怕,而且这次我们要当原告”。
石钟山:斥《激情Ⅱ》片方在“炒作”
石钟山介绍说,《石光荣和他的儿女们》是根据他创作的《父亲和他的儿女们》、《父亲和他的警卫员》、《父亲和他的草原情》以及《父亲最后的军礼》四部中篇小说改编而成的。他一提起被马建安“警告”之事就不耐烦地说:“他们是在蓄意炒作。如果我们(的主人公)没权力叫石光荣,谁还有权力叫!”听说长安影视要与他打官司,石钟山有点委屈:“电视剧是吉林电视台在拍,我只是原作者,官司的事应该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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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孙海英、吕丽萍主演的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风靡一时,为争拍此剧的“后代”却很有可能引发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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