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四海)西安市政府昨日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凡种植农业特产品的农户平均亩负担将由改征前的103元降为40元,减负率达61%。
此次涉及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有11个涉农区县,改征后全市农民总负担将在去年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减轻。据计算,2002年,西安市实际征收农业特产税
1488万元,改征后可征农业税557万元,全市财政减收931万元,但会有8万户农民从中受益。
此次改征实行政策统一的原则:对原来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农业特产品品目,不再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及附加;对利用耕地、园地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参照当地同等土地粮食作物的常年产量确定计税收入;对利用其它土地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参照当地耕地上粮食作物的常年产量确定计税收入;改征后的减免税,统一按农业税减免政策执行;农业特产税计税土地面积不再重新丈量,按2002年确定的计税土地面积计算确定,各区县不得随意调整税率、扩大范围、变更政策。
改征工作要求按照核定税负、张榜公布、农户签字认可、编制清册、下发纳税通知书、合理设立征收点、实行公示、分户开票、库户分离的程序进行规范操作,8月前已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将按农业税标准折算后返还。坚决防止出现新的不问税源有无,按地亩、人头平摊税款的错误做法。C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