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健(右二)昨晚与打假人王海(左一)、律师陈旭(左二)、乐评人小鱼(右一)在现场回答观众的提问余姝摄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应邀担任了“真唱运动”的法律顾问,这位曾经担任过刘晓庆律师的人士今后将为那些饱受假唱之苦的歌迷和观众提供法律援助,为他们讨公道。在活动结束后,本报记者采访了他———
记者(以下简称“记”):请问你是怎样参与“真唱运动”的?
陈旭(以下简称“陈”):我对崔健挺熟悉的,也喜欢他的几首歌。后来,有朋友介绍我认识崔健,说他想找我提供一些有关“真唱”的专业法律意见和法律支持,于是我就这样参与了“真唱运动”。
记: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受理这类案件?
陈: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有关的诉讼,所以具体计划还没有。原因有很多,例如:消费者不知道自己有这种权利,或者在担心费用的问题,其实这是一种公益官司,不用消费者付费的。
记:你个人认为打这类官司,最大的难度是什么?
陈:我觉得最大的难度在于界定什么是“真唱”,什么是假唱,什么场合下可以假唱。这要征求很多法律界专家和演艺界专家的意见。我们明白,在一些文艺演出中,歌手是不得不假唱的,但是类似于个人演唱会那样的场合,假唱就不合理了,所以定性是个难点。另外,取证也要花很大功夫。
记: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大多数歌手会否认假唱,面对这种情况,你将怎样去获取证据?
陈:我们会收集充分的证据,例如我们会请专业技术人员录像、拍照等,对一些明显的假唱动作和行为进行记录。
记:类似的官司立案是否会顺利?其周期需要多长时间?
陈:立案应该是顺利的,因为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消费者有接受真实服务的权利。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来看,最快的话3个月就可以结案,普通程序要半年,但最慢的话就很难讲了———一年或者一年以上都有可能。
记:我们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适用于这类案件的,那你个人认为今后各地的消费者委员会会受理这类投诉吗?
陈:从法律角度讲,各地的消委会是有职责去受理这类案件的,但是,他们是否受理这类案件则要看他们的法律素质是否有足够高了。
记:如果假唱歌手最后败诉,他们将可能受到何种惩罚?
陈:表演者个人将会受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年内将被禁止参加营业性演出活动。本报记者 肖执缨 实习生 侯慧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