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唱要演成一种“运动”,要求真唱要兴师动众,要媒体联合签名,这种状况让人啼笑皆非。各行各业真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本来是不争的职业操守,可是我们却要发动一种“运动”以壮声势!———难道我们还要去大声疾呼医生要真看病、工人要真生产、农民要真种田、运动员要真比赛、商店要买真商品、记者要写真新闻?
在演出活动中,变魔术是允许“造假”的,但表演本身也必须来真的,不然,魔术师
如果在表演现场播放自己的变戏法的录像,观众将会有什么反应?
假唱和支持假唱者总是给出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最常见的是技术原因和“为了更加好听”。
什么是技术原因?是没有音响还是没有功放?在没有技术的时代,歌者甚至在无伴奏的情况下,用他们真正美妙的歌声征服听众。现在有了伴奏,歌者仍不知足,连音乐带或音碟里的歌声还要一起放出来,本来应该唱的人变成了伴唱,对着口型应付听众。“为了更加好听”则是指播放录音棚里录好的歌要比现场真唱好听。这种论调是假唱和支持者对听众的双重欺骗。如果为了好听,听众花数元或数十元买CD听效果岂不更好?在录音棚里经过精雕细琢的歌声并不代表歌手的真实水平,听众要看的是临场发挥。否则,足球比赛也可以事先演练,把排练好的过人、倒挂金钩、凌空抽射、飞身扑住点球等等精彩动作录下来,然后在比赛现场播放给观众看,这不也比真实比赛更为好看?
有人曾语出惊人地将假唱比作“伪高潮”,觉得装几声浪叫博一点欢心也不赖。这种欢场伎俩也许真的会让一些愚蠢的“客人”有“互动效果”,但装出来的东西很难不露出破绽,一旦听觉和触觉发现“伪情”,追求诚实的人恐怕就受不了了。
其实,真唱假唱不是表演风格问题,它涉及演唱者和演唱组织者的为人品性。假唱是一种欺骗行为;敢于公然把这种弄虚作假合理合法化,其反道德“勇气”不可说不大。假如我们遵从假唱者的观念,认为假唱并不是什么坏事丑事,那么假唱者应该也有勇气事先告诉听众:为了良好效果,本次演出我对口型!(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