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张艺谋《英雄》剧组越野车撞伤人一案,日前经九寨沟县人民法院调解,正式结案:在《英雄》剧组原已支付了12万余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剧组再次补偿受伤者陶艳生3.3万元人民币,《英雄》剧组最终和陶艳生达成庭外和解。
自2002年8月,陶艳生正式向九寨沟县人民法院起诉《英雄》剧组到结案,前后历时一年多,由于《英雄》剧组有张艺谋、李连杰这样的名人,全国媒体高度关注。在一年多时间
里,九寨沟县人民法院反复仔细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今年7月16日双方以调解方式正式结案。据审理此案的九寨沟县人民法院的何法官证实,此案确实于7月16日正式结案。并根据案情证据证实,该剧导演张艺谋、演员李连杰个人与本案无关。
据介绍,张艺谋对此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感到满意。>新闻回放
2001年10月30日下午,张艺谋带领的《英雄》剧组正在九寨沟风景区拍摄外景,剧组所属的一辆越野车,因车速过快,将横穿公路的九寨沟一旅游公司职工陶艳生撞伤,当时,有人声称《英雄》的主要演员李连杰就在车上。经媒体报道后,此事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事情发生后,各大媒体曾连续跟踪报道。并详细采访了双方当事人。2001年12月,陶艳生家人多次找剧组协商索赔,数轮谈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陶艳生便于2002年8月,正式向九寨沟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英雄》剧组赔偿共计28万多元。(杜恩湖张学勇)
(紫/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