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墙内走出,刘晓庆的人生之路会转向哪里呢?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一案,检察机关已经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涉嫌参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的刘晓庆因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16日被取保候审。
为避记者推迟离开看守所
昨天下午2时30分许,记者接到知情人的独家消息,称刘晓庆将于下午离开北京市看守所,新华社将很快登出此则消息。据其介绍,刘晓庆实际上在8月15日就已办好相关手续,可以离开看守所,只是由于媒体记者过度关注,看守所惟一释放在押人员的大门前云集的大量记者让她无法避开公众的视线,才使她最终决定延迟离开。
疑乘奥迪离开看守所
昨日下午5时20分许,一辆京C牌照的奥迪轿车出现在记者的视线内,记者连忙驱车跟上,发现该车沿着看守所外墙兜圈子,记者只好回到看守所路口等待。下午6时许,奥迪车从看守所方向开过来,由于车窗颜色太深,记者没能看到车内情形。
刘晓庆可能不会担责
针对晓庆公司已被提起公诉,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刘晓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中心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樊崇义教授。樊教授表示,对于公司涉嫌偷税的问题,关键要看直接责任人是谁。检察机关是否有证据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知道参与了偷税的事情。对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犯罪,首先应该是直接责任人和操作者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刘晓庆能够被证明不知晓此事,就不应该负刑事责任的。同时,樊教授还表示,此案的进展情况,最终要看检察机关根据证据认定的事实。
新闻背景链接
2002年5月7日,刘晓庆首次向外界证实自己被监控。
2002年6月20日,刘晓庆被刑事拘留。
2002年7月24日,刘晓庆被依法逮捕。
2002年7月25日,税务部门透露,刘晓庆涉及偷税上千万元。
2003年1月3日,刘晓庆税案被移送检察院。
2003年1月8日,媒体披露刘晓庆公司偷税金额巨大,但其个人涉嫌偷税额仅13万。
2003年2月17日,检察院认为证据欠充分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3年6月,在经过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后,刘晓庆税案于6月初返回检察院。
《京华时报》供本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