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届“双十佳”候选名单包括两项,即“十佳导演”和“十佳演员”候选名单。
二、观众可通过信函投票、网络投票参与本届“双十佳”评选。重复投票无效。
三、信函选票:由中国电视艺术“双十佳”组织委员会委托有关报纸、杂志统一格式刊登。自行复制选票无效。信函投票的观众请将选票粘贴在信封背面,寄往:杭州市环城西
路新5号(209室)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邮编:310006。(贴足邮票)
四、网络投票:唯一网络合作伙伴“新浪网”娱乐频道(ent.sina.com.cn)。
五、候选名单中的候选电视剧导演、演员均有对应的编号。请观众将所选定的候选人编号填入选票空格,不要在选票空格直接填写所选定的候选人名称。
六、每张选票的填写的导演与演员均不得少于3名,不得多于10名。未按上述规定投票的选票视为无效票。
七、在本届“双十佳”网络投票的全部有效选票中,根据选中率的高低产生“幸运网友奖”,“幸运网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将于11月中下旬在新浪网娱乐频道公布。
八、“幸运网友奖”设奖及奖品如下:
特等奖1名,奖“福人德”红珊瑚珠宝一件,价值人民币5000元;
一等奖5名,各奖“康佳C699”彩屏手机一台,价值人民币18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罗西尼”手表一只,价值人民币5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金宝典”电子辞典一台,价值人民币300元;
纪念奖200名。
报刊投票奖品另设。
九、投票截止日期:2003年9月30日24时。(信函投票以寄出邮戳为准)。
十、颁奖晚会定于2003年11月26日在浙江省乐清市隆重举行。
第三届中国电视艺术“双十佳”组织委员会
200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