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奥斯卡,将会出现自1929年第一届以来从未出现过的场面——两部出自相同制作方同一系列的电影,将有机会一起角逐小金人。其实,系列电影参加奥斯卡奖评选的现象并不少见,发生在最近的,就是《魔戒》的第一、第二集分别参加了2002年和2003年的奥斯卡评选。可那毕竟不是同一届。现在,《黑客帝国》的第二和第三集可能将一起参加同届奥斯卡,“亲兄弟”要开战了,这可是史无前例的。
这些年续集增多,一系列的电影动辄就要用三集、四集来交待清楚。票房是上去了,可拿奖就麻烦了。《魔戒》的前两部时间把握的好,不用同台厮杀,因为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两部同系列的影片一起参赛,其中的一部不可避免会受到歧视。如果华纳保《黑客》第三集而丢第二集,那么《重装上阵》就败得不值,败得不忿,因为它还没上战场。
这是奥斯卡的难题。让“兄弟俩”都参赛?可是互相分散选票显然是不明智的;丢掉“哥哥”,让“弟弟”参赛?听起来又实在觉得可惜。当然,面对难题头疼的是答题人——影片的出品公司华纳。华纳曾试图想让两部影片合并成一部参赛,可是这个希望落空了,奥斯卡主办方认为“即使它们在制作时是作为一部影片处理的,但分开发行,单独作宣传,所以还是两部独立的影片”。
这个标准答案是在情理之中,却让我这样的普通电影观众觉得怪怪的。《黑客》三部是完整的作品,现在竟然要把它硬生生地拆分开来评奖?相信很多观众情绪上都是难以接受的。
是谁出的题这么的难? 王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