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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警带走被判刑的梁崇基。 | | | | 受贿索贿的保安谢辉将择日宣判。
由王家卫执导的电影《2046》,今年2月于香港域多利道旧警察建筑物拍摄外景,为免拍摄场地及演员服饰曝光,电影公司做足保密措施,请来保安员作24小时监视,以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士进入场地泄露“机密”,而《忽然1周》一名记者为求拍摄该剧的独家照片,向场地保安员支付300港元贿赂,触犯《防止贿赂条例》,8月25日被法庭判入狱三个月。
28岁涉案《忽然1周》记者梁崇基昨在西区裁判法院,承认三项向人提供贿赂罪,被判即时监禁三个月。主任法官庄景杰昨判刑时指出,被告身为记者,为求达到拍摄现场独家照片用作刊登的目的,而给予保安员“茶钱”以进入现场,可见被告犯案出于商业决定。
法官续称,制作公司为求不让拍摄场地曝光,聘请保安员作24小时监视,但被告利用“茶钱”成功游说保安员,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被告所犯控罪性质严重,不论收受或提供利益,均有损私人或公众利益,为免令大众误解控罪的严重性,就算初犯者,亦须判阻吓性刑罚,因此判处被告即时监禁。被告的亲友闻判后,不禁细声说道“有没有搞错”,并立即上前与辩方律师商讨,被告则神情凝重,由庭警带入犯人栏内。
《2046》制作方泽东电影公司发言人彭绮华则表示:“知道这消息后觉得好可惜,事件正好提醒传媒要好好反省,不应该铤而走险犯法,记者同媒体都要自律。”《忽然1周》总编辑赵伟坚回应指出,记者梁崇基被判入狱3月刑罚太重,他相信梁已承受很大压力,会尊重他认罪的决定,并深表同情及遗憾,但他表示本案是个别及不幸的例子,他一向指示手下要在法律容许情况下进行采访,希望同事及传媒工作者引以为鉴,以免坠入法网。
代表被告的大律师艾勤贤求情称,案发时间只为5天,被告在进入案发场地拍照后,被涉案的4区保安员谢辉发现,他才向该保安员提供200元“茶钱”,而4天后,被告返回现场,向谢表示早前的照片质量不理想,被告再给谢辉100元和一架相机,让他作为代替拍摄的报酬和工具。该保安员主动向被告索取500元,作为代被告进入场地拍摄的报酬,但因当日停止拍戏,此事只能作罢。
大律师续称,被告已婚,育有一名就读幼儿园的4岁女儿,他须供养父母及岳母,被告因受到工作压力才犯案,而他所提供的利益数目少,对保安公司及社会的利益均无构成损害,辩方呈上由被告的同学及社工替他撰写的求情信,加上被告是一个年轻的初犯者,希望判以非监禁刑罚。
涉案保安员谢辉已经承认两项收受贿赂和一项索贿罪,将于9月2日判刑。蔡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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