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纪实
王玉德 著
编者按
从2001年7月至今,本文作者曾经5次贴身追访这位有着传奇人生的超级富豪。正是在这不足24个月的高密度的时间内,杨斌,这个曾被誉为“中国黑马富豪”的人,从默默无闻到闻名中外,而后又迅速流星式地落向深渊,其经历宛如一场经典的好莱坞式的大戏。杨斌大起大落的40年,可以说在转型期的中国今天,是考察一代人命运的标本之一,并成为许多人的警鉴。
“我1963年2月11日出生在南京,5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我成了孤儿,是我奶奶靠摆茶水摊一分一分地攒钱把我养大的。从小学开始,我就靠减免学费读书。那时候,我能想到有今天吗?当时,我想得最多的就是,长大后要多挣点钱,给奶奶买好吃的。
小时候,别人家都在南京的湖中划船,我也划了一次,不过是坐在木桶中划的。有一次,别人家在吃橘子,我扒在门缝上看,结果被我奶奶打了一巴掌,说:‘干吗要眼馋人家,要长大了自己挣!’
8岁的那一年,我找到了我的生母,跟着她走了一个小时,我母亲打了我一巴掌,在地上扔了5块钱,我捡起来带回去,我奶奶又打了我一巴掌,说:‘你不争气,为什么不长大了自己挣钱?!’
因为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所以我到了荷兰后,民族心特别强。在荷兰,在我居住的莱顿市,我看到先进的荷兰先进的农业模式,当地的农民人均年收入是25万美元,我就想,要是能把荷兰的农业带回中国来,让中国农民也像荷兰农民一样富,那有多好!
我是喝长江水长大的中国的孩子,假如我真犯了罪,母亲惩罚孩子,作为孩子的我能责怪母亲吗?”
以上是杨斌在法庭上说的一段话。时间是2003年6月13日下午16:30左右,地点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11号审判庭;发言者,则是曾经吸引过中外无数人眼球的荷兰籍华人企业家杨斌。
就在2002年10月4日以前,杨斌还住在沈阳市于洪区“荷兰村”他的别墅里。在规划占地5000余亩的荷兰村,杨斌抽心爱的“三五”牌香烟,吃爱吃的红烧肉,开着加长的豪华型奔驰轿车,宛如一位国王。
也就是这位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杨斌,不仅曾经以75亿人民币、仅次于刘永好兄弟1亿美元的身价名列“2001年度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二,被财经界惊呼为“黑马富豪”,同时,他还曾经被朝鲜任命为朝鲜国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特别行政长官。
而如今,在他梦想要建立一座“人间天堂”式的卫星城的沈阳市,在森严的法庭上,杨斌40岁的人生大戏正徐徐降下帷幕———面对他的,是6项罪名的指控。
这6项罪名是:涉嫌虚假出资罪;涉嫌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罪;涉嫌合同诈骗罪;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涉嫌对单位行贿罪;涉嫌单位行贿罪。其中,仅伪造金融票证一项,涉案的数额就高达17亿元人民币之多。
2003年7月14日,从沈阳传来消息:杨斌案一审判决,杨斌上述6宗罪名悉数成立,数罪并罚,被判18年有期徒刑,罚款人民币230万元;而杨斌旗下的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也因为上述罪行分别被判以560万元、4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据报道,当天,杨斌没有来得及穿戴整齐就被带到了宣判现场,宣判庭上的杨斌形容憔悴;而听到宣判结果,杨斌情绪激动,当场就表示继续上诉,还说:南非曼德拉坐牢27年,出来做总统,我坐牢8年,出来58岁,照样可以做总统!
气数已尽,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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