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刘嘉玲裸照事件”竟然出了内地版,北京一位小有名气的俞姓个体女演员被人绑架并拍了裸照,幕后操纵者居然是她的一个朋友。
俞女士在娱乐圈内小有成就,自己还开了一个服装店。2002年12月31日,她接到一个让她试演某剧“女三号”的电话后便欣然前往,为了安全起见,她还带了一位女友。接待她们的是叫张红伟、赵秋生的两名男子。寒暄之后,张红伟、赵秋生以要单独面试为由将俞女
士的女友支走。女友刚走,两名男子趁俞女士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其面部及手、脚缠裹,持刀对俞女士进行恐吓,强行扒开她的衣裤,拿出相机肆意拍摄,并劫取其人民币200元及身份证一张。
拍完照,赵秋生出了门,张红伟开始与俞女士谈条件:俞女士须付8000元买回胶卷,否则将其裸照到处传播。就在此时,俞女士隐约听到门外赵秋生和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交谈,这个声音很像她朋友的男友曹鹏昊。就在俞女士猜测时,手机突然响起,俞女士一接听,来电人正是曹鹏昊。曹鹏昊在电话里表现出过分的热情,时隔不久,便匆匆赶到饭店。在假装了解情况之后,曹鹏昊就以担保人的身份将俞女士带出饭店,在路上还一再嘱咐:“不要报警,私了为好。”
回家一番计划之后,俞女士与赵秋生取得了联系,除将赎金降至4000元外,双方还约定了交易地点和时间。2003年1月12日18时许,俞女士来到约定的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但赵秋生只指派一个叫王小瑞的男子前来交易。已在此等候多时的俞女士的男友等人一举将王小瑞抓获,随后王小瑞供述了整个事件的内情,果然幕后策划者就是曹鹏昊。原来,曹鹏昊的女友也是一名演员,与俞女士结交已久。近年来俞女士在圈中有所建树,并开起了服装店,使曹鹏昊很嫉妒,就伙同张红伟等人上演了上述一幕。
2003年8月25日,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张红伟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赵秋生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而主谋曹鹏昊尚潜逃在外。
(据江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