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倩)由凤凰卫视主办的“2003中华小姐环球大赛”出师不利,报名表上一条关于“公开裸照者不得参赛”的规定引发某些业内外人士强烈不满,认为有辱人格。昨日,该赛事有关负责人李小姐就此作出解释。
此次华姐报名细则上关于参赛资格的规定共有6条,第5条明确提出“有裸体照片刊登于任何成人、同性恋杂志及互联网上不得参赛”,这是近年来其他国内选美比赛从未设定的
,连世界小姐和环球小姐选举都没有“不许拍裸照人参加”的规定。于是有人对此提出异疑,认为拍过裸照的人不得参加选美是侮辱了她们:“人体艺术照也是裸照,但谁能否定这些人为艺术献身?”名模瞿颖也表示不支持这则规定:“如果为了钱拍摄裸照,那无可厚非是道德品质问题。但像汤加丽那样为艺术献身,我们为什么要阻挡她们?她们一样很美,一样有参加选美的资格。”
针对这个情况,凤凰卫视有关负责人李小姐对记者很快作出解释,称将“不得拍过裸照”作为华姐报名规则是怕今后出事。原来,这条规定在许多国外选美赛事中都会注明,而国内长期忽略该点,令以前很多比赛的获奖选手都会出现一些不良记录,造成比赛的公信力下降,惹出很多麻烦。记者问她,怎样才能判断报名人有否拍过裸照?李小姐承认华姐第一次举办,具体操作还没有考虑全面,只是在面试过后我们会对每个选手进行资格审定,了解个人背景。如果发现拍过裸照肯定要予以重罚。环球小姐中国赛区负责人张先生也对“中华小姐”选举的做法予以支持:“这样保持了选美的纯洁度,我们选美是选大家的榜样偶像,就是拍过艺术人体照,也变得不纯洁了。”
案件回放
去年11月20日,关秀媚在跑马地成和道海怡阁外,酒后驾驶一部私家车,她在接受酒精测试时,被发现酒精含量超标近三倍,其后关秀媚涉嫌与黄志聪串谋“顶包”,警员当场以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拘捕关秀媚,当时关秀媚还向警员说:“我是司机,你屈(冤枉)我呀,你要上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