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上海人大都知道位于浙江北路、七浦路口的“会审公堂”。这座已有百年历史的建筑,最近被闸北区列入旧区改造范围。对这种有一定历史价值、但没有被命名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近现代优秀建筑”的老建筑,该不该拆?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得到的回答是,“还需专家评定后再说”。
百年老建筑
据介绍,创建于清同治三年(1864年)的公共租界会审公堂,是由清朝上海道和外国驻上海领事联合组成、对租界内华人或华洋之间民事诉讼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机构,原在南京路,1899年迁移至现址。1927年,会审公堂结束,1972年上海医疗器械九厂迁入。经考证,现遗存的中红楼建于清光绪年间(1900年左右),原为公开审判厅,二楼依然保存原貌,审判台、四周门窗及地板仍是百年前“老货”。1903年发生的“苏报案”就在此审理;相传这里还曾审过晚清四大冤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先论证后出方案
目前,该处被列入闸北区新一轮旧区改造,四周房屋已开始拆迁。对此,厂方表态,工厂会配合闸北区的改造,搬迁到近郊。但这两栋老建筑有历史价值,应得到保护,留诸后人。区文化局一位负责人说,会审公堂旧址没有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也没有被命名为近现代优秀建筑,故拆迁时没有可依据的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9年全市地面文物大普查时,区文化局曾将会审公堂旧址作为文物调查点进行考证,并报市文管委。市文管委地面文物保护处处长谭玉峰认为,根据《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市文管委将与规划局、房地局一起,尽快召集专家论证会,对这样的老建筑从历史、艺术和建筑价值等诸方面进行考证,然后再作出决定。
专家呼吁
随着上海新一轮的大规模改造,不少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势必会遇到拆迁与否的问题,如虹口区的八字桥、普陀区的典当行等。专家呼吁要慎重对待历史:对已开始动拆迁的地块,要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还在规划改造的地区,也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地等到群众和专家有反映再去查实。同时,他们还提出,仅仅呼吁社会和个人对文化遗存承担责任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个明确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和办法来加以切实的保护。本报记者顾咪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