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口述实录形式记录“一夜情”的“性快餐”图书泛滥于书市,在引发一片争议的同时,也为书业带来了一个必须面对的新问题:要不要给图书分级?为此,记者走访了有关人士,请他们就此发表“说法”。
今年上半年以来,以“口述”加“隐私”为主要内容、被称为“性快餐”的读物大量涌入书市,其中有“天亮”系列的《天亮以后说分手——19位都市女性一夜情口述实录》、
《天不亮就分手》、《天亮以后不分手》,还有《我把你放在玫瑰床上》、《长达半天的欢乐》以及记录北京、大龄女青年、处于没有老公和固定男友(还“荒”着)的所谓“北大荒”状态中的《我把男人弄丢了》等。
这些书直接或间接地将国人曾经难以启齿的“性”,堂而皇之地变成畅销书的“关键词”。书摆在书柜上,是面对所有读者的,其中包括那些尚在成长中的青少年。这让家长和教育界人士担忧:这些胡编乱造的读物成人看了都脸红心跳,怎么就这么公然面对我们的孩子?
图书能否像外国电影一样实行“分级制”,让“少儿不宜”远离青少年?图书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士认为,我国的图书不可能分级。图书的文字阅读效果不同于影视,所以,很难从内容上为图书分级。
我国《出版管理条例》第26条中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对于小说而言,衡量是否色情要看其性描写是否有文学价值。而对于传播性知识、性科学等为主要内容的书籍,只要态度严肃就不在禁止之列。因此有些出版单位就用“打擦边球”的方法对读者进行心理挑逗,有关部门不可能对书名、封面这些内容进行查处。
出版界一位资深编辑认为,其实,出版界现阶段“性快餐”读物的泛滥,还是形式大于内容,书名、封面和“商业宣传”形式上拼命往“三级”上靠,以迎合读者的“偷窥”心理,追求“眼球效应”,从中获取更大的市场效应和经济效益。他指出,现在实行图书分级似乎不太可能,国外也只有阅读对象的划分。(姜小玲)(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