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情歌》非传统民歌,改编需经版权人同意收费,标准每分钟约千元
由北京金英马影视公司投资的30集电视连续剧《康定情歌》,由陶红、胡军、唐国强、斯琴高娃、叶童、翁虹等明星加盟,可算今年国产电视剧中阵容最强大的一部。由于是根据歌曲《康定情歌》虚构的爱情故事,所以《康定情歌》的旋律将贯穿电视剧的始终。金英马公司表示,《康定情歌》是民歌,其版权在国家,使用是免费的。昨天,记者就《康定
情歌》在音乐著作权上是否有归属的问题走访了有关部门。
《康定情歌》有人
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许可一部主任樊煜向记者透露,《康定情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民歌,它有人的登记备案。它是著名老音乐家江定仙整理加工并精心编配的。虽然江先生已于2000年去世,但他的后人还在。按照我国音乐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在去世后50年的版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电视剧制作方应该按照规定向音乐著作权协会打招呼,并支付费用。费用计算标准大致为每分钟1000元左右。很多歌曲都存在究竟是民歌还是创作歌曲的问题。《康定情歌》的曲调最初来源于民间,但只有经过音乐家的加工整理,才得以广泛流传。这虽然是再度创作,但音乐家所拥有的整理改编权与原创版权一样应该受到尊重。
改编需经版权人同意
编剧徐瑛说,《康定情歌》会在该剧几个高潮时出现,但个别歌词及曲调可能做改动。为此,樊主任明确表示,改动歌曲一样需要经过版权人的同意,“拥有这首歌曲的版权,就同时拥有了改编权,版权人自己改动是可以的,但别人要改动必须经过版权人的同意。”
《康定情歌》编剧徐瑛了解到,《康定情歌》在当地有很多版本,连村落里的牧羊人都有许多自编的唱词曲调,所以《康定情歌》的改编应该是自由的。但樊主任表示,“用《康定情歌》这个名字没有问题,但如果使用了在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的音乐作品,就一定要遵守这个法律的程序。”
《康定情歌》还没上法庭
关于歌曲所属权的纠纷由来已久。1993年滕文骥导演电影《在那遥远的地方》,就因为电影歌曲问题,引出了罗大佑和王洛宾的官司。前不久,郭颂《乌苏里船歌》的官司也一样涉及民歌改编问题。而去年曝出的《激情燃烧的岁月》歌曲侵权一事至今还没有结论。
樊煜认为,现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有会员3000多人,协会全权代理他们注册词曲创作的一切事务,“近几年来,随着大家版权意识的增加,这方面的纠纷和争议也开始多了起来。其实很多事情是可以提前解决的,而没有必要闹上法庭。”对于《康定情歌》一事,他们决定静观其变。
在采访结束后,记者和《康定情歌》的制作方金英马公司取得了联系。制作方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表示会尽快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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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定仙是我国老一代音乐家、音乐教育家。他与贺绿汀、刘雪庵、陈田鹤并称为黄自门下“四大弟子”。
江定仙1912年出生于湖北。1961年至1984年,他担任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创作了《十送红军》钢琴变奏曲,交响诗《烟波江上》。上世纪90年代初,他创作的歌曲《岁月悠悠》被评为20世纪华人音乐经典。(京华时报)(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