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乐李如一
继续上周主题,刚刚突发奇想,这些概念对于常人固然如天书般难解,但实验音乐爱好者之中或也常有误读之情形,故又可曰“解毒”。
声音物件(objet sonore/sound t):由具象音乐的发明人之
一Pierre Schaeffer创造的重要概念。Schaeffer认为一段声音被录下之后,本身变成为一个独立于其音源而存在的实体,而这种将声音“实体化”的做法只有在用电子技术处理/重现声音成为可能后才会成立。声音物件一词凸显了声音作为“可被处理的对象”之属性,对于声音艺术家来说,声音物件是其创作的最根本素材,各种创作手法归根到底都可以归纳为“对声音物件的调变处理”。
录音艺术(Recording Art):近年来新冒起的前进声音艺术派别。录音艺术在具象音乐的基础上再向前推进一步:将对声音物件的人为调变/处理减少到最低程度。纪录式的环境声响采录为其主要创作手法。它与音景艺术的不同在于对声音物件的人为介入更少。录音艺术的先驱包括Bernie Krause(披头士成员George Harrison曾在1970年与他合作出过一张叫《Electric Sound》的专辑)、Chris Watson等,目前活跃的录音艺术组织有美国的Phonography团体(参见www.phonography.org)。另,位于美国加州的华人艺术家姚大钧于五年前发起“中国声音小组”,对中国各城市的环境声响进行采录与保存,部分作品已收录在今年出版的合辑《China:A Sonic Avant-Garde》中。
噪音艺术(Noise Art):“噪音”一词有许多层面的定义,在传统音乐的概念中,噪音用来指一切“非乐音”(用术语说,就是“波形不规则的声音”),于是,基本上只要不是乐器发出来的声音,从自然界的鸟兽鱼虫到大街上的汽车引擎,全都被列入了噪音范畴。不过在前卫音乐的领域里,“噪音艺术”指的是以极强烈的电波噪音(通常来自反馈振荡、吉他效果踏板、自制乐器或由电脑软件自动生成)为作品主要构成的一派声音艺术。日本、北欧以及美国加州是噪音艺术家的聚集地,其中尤以日本的噪音艺术为发达,自上世纪80年代初已开始创作的日本人秋田昌美(Merzbow)如今已成为噪音艺术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