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林状告周璇案开庭
要求被告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费
本报讯昨日,曾在电视剧《还珠格格》中饰演“皇阿玛”的影视演员张铁林因名誉权纠纷状告女歌手周璇和成都某报社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原告张铁林要求二被告赔偿100万元精
神损失费,被告周璇与辩护律师出庭,但原告张铁林没有出庭,而由律师谢刚代其直面两方被告。考虑到前来采访此案的记者较多,法院特意将开庭地点改为能容纳上百人旁听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据法院介绍,张铁林诉称,2003年6月29日,成都某报刊登了《“皇上”提出怪要求》一文称:被告周璇在成都举行小说《绝爱》的签售活动时,曝出令人震惊的秘闻——周璇在去北京邀请一个影视大腕来蓉当签售嘉宾时,对方提出以性作交易,被周璇拒绝,该大腕是以演皇帝而出名的。7月4日,成都某报又刊登了《“皇阿玛”就是张铁林!》一文,称:周璇在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当众明确指出——“皇阿玛”就是张铁林!
张铁林认为,被告周璇关于原告以出席周璇的签售活动为由而提出性交易的说法纯属恶意诽谤,根本不是事实,且周璇对原告的诽谤言辞已被全国众多媒体转载,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成都某报社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刊登周璇对原告的诽谤言辞,使原告的精神受到极大伤害,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成都某报社辩称:该报的报道中没有诽谤内容、也没有侮辱原告的言语,因此不构成侵害原告的名誉权。首先,周璇在签售现场公开说出“性交易事件”,该报据此采访报道,没有夸张、歪曲内容,文中更看不到任何主观判断和主观倾向,报道符合新闻规律。
被告周璇在庭审中否认曾向媒体表述过“性交易”的说法,并表示她在签售现场陈述的都是客观事实。同时,周璇还请出2名证人出庭为其作证。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李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