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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容中尔甲就打人事件公开向娜姆道歉图片说明:新高原红组合 本报讯 (实习记者 任宏伟摄影何海洋)昨日,“九寨沟容中尔甲演出中心”在成都召开了记者见面会,其董事长汪斌、容中尔甲以及演出中心的法律顾问韩颖梅律师分别针对近日娜姆三姐妹发表的一系列说法,陈述了自己的看法。除此以外,容中尔甲全新打造的新“高原红”闪亮登场,并在现场载歌载舞唱起了自己的新歌。关于“高原红4胞胎”
韩律师昨日特别提到了“高原红生出4胞胎”这一说法。他称,北京的高原红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注册时清楚表示其组织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包含演出;青海公司注册的“高原红”类似群是服装类;西藏的那家公司注册的是文艺类的第5小类,主要包括娱乐场地、酒吧等等;而容中尔甲演出中心注册的“高原红”除了有文艺类的第5小类以外,还包括文艺类的第2小类,就是歌舞表演、演出等等。如果娜姆三姐妹继续使用“高原红”之名四处演唱,他们会按照合约规定收取70%的报酬,如果娜姆三姐妹不按合约办事,他们将会在解除合约时索赔50万。关于“打人事件”
韩律师表示,容中尔甲打人这件事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属于个人行为。而在歌曲的版权问题上,所有的作品都是容中尔甲个人所有,和公司也扯不上一点联系。随后,容中尔甲称:“我打阿姆完全是怀着老师、大哥的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但是方式极端了一些。我在这里郑重向阿姆道歉。”此外,容中尔甲还向记者解释了关于“阻止娜姆三姐妹在西南民族大学校庆晚会上表演”一事:“我是在10天前接到导演的电话,他们向我询问和娜姆三姐妹的纠纷,我只是告诉他,娜姆她们在晚会上演唱的《放牧青春》是我的作品,希望她们不要在晚会上演唱这首曲目。”关于娜姆三姐妹自动解除合约
韩律师认为,娜姆三姐妹所提出的解约原因只是在劳务纠纷上的情况,而对于“打人事件”和拖欠工资这个问题究竟是劳务纠纷还是合作纠纷,现在并没有统一的说法,还需要法律来作答。“我们已经提出了上诉,希望她们三姐妹继续履行合同上的义务。”而娜姆三姐妹提出的“高原黑”,汪斌告诉记者,这其实是和“高原红”一起注册的一个组合,不过是由三个藏族的小伙子组成的,现在正在秘密训练中。
在现场,九寨沟容中尔甲演出中心与新“高原红”演唱组合签订了意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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