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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被告席上的张纪中 谢德良 摄
9月23日,张纪中坐到了北京西城区法院的被告席上。由于2002年第8期的《中国文艺家》杂志刊登的一篇记者专访中谈及“张纪中说王瑞让我给开除了”等言论,被内地版《射雕英雄传》原导演王瑞起诉侵犯了其名誉权。当日的公开审理进行了5个小时。结果是,该杂志社和专访的作者也将作为新增被告,走上本案的被告席。
起———王瑞:“开除”两个字太严重
王瑞的律师举证说,张纪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先后说了两次类似的话,第一次说“我把王瑞给开除了”,第二次说“王瑞让我给开了”,但他们主要针对的是张纪中的第一句话。律师引用了很多法律条文,证明“开除”一词有它的法律意义,包含处分的意味,而张纪中作为一个临时剧组的制片人,根本没有权力“开除”任何人。张纪中在法庭上也曾想根据自己的理解,赋予这个词较浅层次的概念,但遭原告律师反驳。
承———张纪中:以后不能乱说话了
出庭的张纪中,发言时一律是大嗓门儿、大白话,直来直去。他没有想到自己随口的一句话,竟然“犯法”了。他当庭表示“看来以后不能乱说话了”。休庭后,张纪中还和原告律师商量想小范围内解决,但张纪中不肯答应对王瑞在公开场合道歉。
转———张纪中临时“变卦”
之前,张纪中及其律师曾两次承认,张纪中亲口说过“我把王瑞开除了”的话,可当庭审进行时,张纪中却矢口否认,“我是说过王瑞让我给‘开了’,有没有个‘除’字我记不清了”。还说“我说我把他给‘开了’的意思是,把他从导演的职位上撤换下来,就是拿掉的意思”。王瑞对张纪中的这种说法表示:“这样咬文嚼字,他确实有些矫情了,而且即使只是说‘开’也是不符合事实的。当时我明明是主动辞职的,他还曾经挽留过我,怎么一下子就变成是他开了我的呢?”
合———杂志社和记者被牵连
原告方表示,王瑞的名誉受到了侵犯,很有可能影响到今后的工作甚至生活,也给王瑞的精神带来了损害,无论张纪中是否承认,总得有人出面为这篇报道中出现的伤人言语负责。于是,采写这篇报道的记者和他所在的杂志社成了原告方准备新增的被告。王瑞的律师表示,即使法庭不批准当庭增加被告,他们也会采取另行起诉、合并审理的方法。北文本报记者 蔡怡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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