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法院及有关单位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将公开拍卖下列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凡有意者请持个人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深圳建设银行存折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详细情况请致电或到中心竞买咨询台咨询及索取相关资料)。以下清单中的数据、信息以拍卖当天公布的顺序清单为准。
特别提示:1.产权状况为A、B、C类的拍卖物,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可持由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2.产权状况为D、E类的拍卖物,必须在楼盘办理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后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3.产权状况为F、G、I类的拍卖物,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竞得人方可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作为竞得拍卖物的证明。4.产权状况为H类的拍卖物属保税区内房地产,竞得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作为竞得拍卖物的证明,自行到保税区内办理有关手续。5.备注栏无特殊说明的标的,按法律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6.拍卖物的有关地价、土地使用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以及原业主未了的其他税、费,以及清场、拍卖物交付/交接等事宜,由竞得人与委托法院协商解决。7.本交易中心将协助竞得人办理拍卖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不作为一种义务承诺。8.拍卖公告所列的拍卖物面积是根据委托法院的《拍卖委托合同》而定的,如该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由竞得人自行与委托法院协商解决;如《拍卖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按套拍卖”,《拍卖委托合同》、《拍卖公告》、拍卖物《评估报告》等拍卖文件资料中所标明的拍卖物的面积只作参考,竞得人无权就竞得拍卖物的面积问题提出任何异议。9.竞买人务必于2003年10月21日17时前将成交价全额汇入本交易中心保证金帐号。竞得成功后,保证金可直接抵作成交价款的一部分。10.拍卖会当天未成交的竞得人,其保证金将于拍卖会次日下午3时后(节假日和公休日顺延)起自动转入其建行存折帐户;备注:拍卖物产权状况说明:一、拍卖物产权状况:A.商品房:原业主已办理《房地产证》的商品房;B.商品房:原业主已办理《房地产代用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且所在楼盘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商品房;C.商品房:原业主只签订购房合同,且所在楼盘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商品房;D.商品房:原业主只签订购房合同,但所在楼盘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商品房;E.商品房:原业主已办理《房地产代用证》或其他权属证明,而所在楼盘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商品房;F.单位自建房;G.私房;H.属保税区内的房产;I.其他性质的房产。
咨询及预约看房电话:8378594083785213互联网址:http://www.szland-house.com(可查询房产拍卖公告、拍卖会在线直播、标的物实景、成交结果等情况)受理申请及拍卖地点:深圳市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OO三年十月九日
作者: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