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传记
完全李敖
傅宁军著
嬉笑怒骂皆为锦绣文章
爱恨痴缠成就多面怪杰
请看“另类”李敖的真面目
“我也不收发电子邮件,我跟外界是隔绝的。”
至于电视,李敖基本不看。他虽然把访谈节目搬上电视,创造了1000集的奇迹,可他给自己定位,还是个“文字工作者”。
“电视太粗糙了,其实我是很孤僻的,喜欢独处的愉悦、细腻的文章,我也羡慕海明威能够一天写500字,其它时间也是属于自己的。”
所以李敖说,他希望自己有个像李敖这样的朋友。
不怕累的“诉讼大王”
他有个做律师的朋友,跟李敖深交已久,目睹过李敖的一场又一场官司风波。他感慨地说:“李敖打官司写的文字,比我这个资深专业律师写状纸的文字还要多。我干律师已经泄气了,他打官司却从青年时代打到耳顺之年,不论胜败,越打越勇敢,乐此不疲。他如果干律师,一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讼师。”
台湾《新新闻》刊登过一篇文章,题目是《打开李敖官司史,总统、院长无一幸免!》文中列举了李敖打官司的显赫战绩:
“除了是知名的作家,有名的政治犯,李敖还是人人皆怕的诉讼大王。除了告过‘总统’、五院院长、故宫博物院长、台面上知名的政治人物、媒体负责人,甚至连政府机关,只要被李敖锁定,几乎很难逃过被李敖告的命运。
李敖打官司,打出了名,也打出了“威风”。
他宣称民众的观念要更新:“中国人要有进步,必须从‘认真’、‘不干休’、‘争个明白’、‘不让人’等类型的进取观念开始。换句话说,中国人必须练习放弃退缩的观念,如‘得过且过’、如‘让人三分’、如‘讼则终凶’、如‘相忍为安’等等等等,因为有这类观念并且成为习惯的人,绝不是工业社会里的人,他们该退到用牛耕作的农村去,去做任人宰割的‘顺民’!”
李敖曾控告某位评论家“辱骂”,开庭之时,被告向法官大倒苦水:“李敖写文章也有骂人的话啊!”法官却说:“那是另一回事,别人可以告他,与本案无关啊。”那位评论家无奈地说:“可是,没有人敢告他!”
为什么没有人敢告李敖?因为告了李敖会惹得满头包。本来只被李敖骂一次的,因为告了,反倒挨更多的骂了。跟李敖纠缠,得不偿失。
连李登辉这样的前“总统”,被李敖告了,也不敢吭声。
至于官司是胜是败,李敖抱着“成固欣然、败亦可喜”的心态,自认为站在正义的一边:法官苟有异数,同我一边,是为“欣然”;法官同流合污,不同我一边,但他们的判决书可以被我批得“遗臭万年”,留为历史活证,这也不错,是谓“可喜”。他说,打官司对我是“正义的娱乐”,既是“娱乐”,就要高高兴兴去面对,不能呕气啊!
“现在台湾不景气,我的被告少了,只剩了17个人。”
以为李敖是法庭上的“常胜将军”,也是个误解。
他说他的官司,其实常常打输,并不是常打赢。有个高官曾公开讲,“法院是我们国民党的!”那么你怎么打得赢那些官司呢?“可是有一点,你要注意,一般人以为打官司是看打赢打输,我认为是错的。打官司更重要的在于打的过程,就好像我们看球赛一样,我说你不要看球赛了,明天我告诉你哪一队赢了,好不好?你喜欢这个结果吗?你不喜欢。为什么呢?看球赛的过程很过瘾,打官司也是打过程。”
他还用拳击赛做比喻:“拳击赛有个术语叫TKO,技术击倒,比拳时,张三可能打不过李四,可是张三忽然一拳,先打了李四的眼睛,李四的眼睛流血了,旁边医生说,你不能再打了,等于你在技术方面赢了对方。所以我认为,打官司是一个技术击倒的问题。太看重胜负,你会很失望。”
不过,李敖打官司是争是非,也是在“立德”。他自认为,他的“立德”比“立言”做得更出色。“台湾太小,中国的一个省而已,无功可立。我比别人‘立言’都多,但我觉得自己的本事是‘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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