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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指导欧文派特森
问:我们现在在哪里?
答:这是锡安神殿的布景,这是一个巨大的布景,到时候会有九百名临时演员挤进,莫斐斯(罗伦斯费雪朋饰)会向锡安人民一段激昂的演说。你要想象这是位于四、五英哩深的
地底,所以这里远比他们在第一集置身的地底得更深。这是城锡安最深的地方,我们希望把它设计成一个类似教堂或清真寺的场景。
我们先画出草图,然后制作电脑3D模型,我们把柱子放在精心设计过的位置,当你往祭坛望去,就会看到一切都以既自然又对称的方式排列。这是这三部电影最自然的场景,其它的场景都是现代化的建筑,或是笔直的街道,这个场景歌颂了自然的美好。
问:跟片中其它的布景比起,搭建这座布景的难度一定很高
答:这座布景非常巨大,自美国的大队人马搭建出这座巨大洞穴,主要是用聚苯乙烯泡棉雕塑而成,上面再喷上PU泡棉。一大队的工作人员先用聚本乙烯泡棉雕出洞穴形状,然后另一组工作人员就在上面喷上PU泡棉,让整座布景看起就像是巨大的岩洞。有些地方做的比另一些地方好,最好部份看起简直完美无缺,而且这些岩石上面都沾满地下水,让岩石表面看起更加光滑清澈。
我们也加了华氏兄弟最爱的东西,那就是从地底喷出的熔浆坑,它现在是暗红色,不过在上面加一些熔浆碎片,然后再打了光之后效果就很棒。华氏兄弟希望这座布景成为大自然的象征,它是一种原始的力量,几乎像是子宫。这里很接近地心,岩洞上方长满了乳石,象征着成长与希望。这并不是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而是一个让人想要一个人坐下冥想的殿,或是跟二十万名同胞一起狂欢的地方。今天你看到的布景,其实只有这个洞穴的八分之一大。
虽然到时候这儿只会有九百名临时演员,但是锡安却拥有二十万名人口,约翰盖塔率领的视觉特效小组会利用电脑,把这个洞穴延伸到半哩那远的地方,他们也会增加整座洞穴的高度。这座布景只有三十英高,但是实际上应该有三百英高。布奇魏斯负责搭建的布景,加上视觉特效小组的巧思,绝对能化腐朽为神奇,把这地方变成一个神的巨大殿堂。
问:再过几天就要拍这场戏了。
答:没错,再过几天就要拍了,他们正在为实体特效做准备,美术部门也在赶工布置。我的右手边是乐团演奏区,道具部门会准备一些概念画家赛门莫顿设计的乐器。锡安城并没有木头,所以这些乐器都不是木制的,道具组也不能到乐器行买现成的乐器,所以有很多人负责制概念设计图。赛门画了一些很棒的乐器,全都是利用锡安城现有的技术打造。这些都是独一无二的乐器,大可以放在抽象术美术馆或是乐器博物馆展示。这些工匠的手也好到没话说,他们把简单的草图变成真实的乐器。
问:这座布景花了多久时间搭建?
答:其实并不久,大概是一个半月吧。在这期间我去了澳洲两次,所以我看过它不同的阶段,一开始只是空荡荡的摄影棚,后我就去了澳洲两个礼拜,等我回这座布景就已经逐见成形。后我又去了澳洲两个礼拜,等我回就快要完成了,搭建的过程非常迅速,他们一定花了很多时间和人力,不过做出的成果非常好。
这座布景是靠很多人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首先是设计人员,然后是用电脑制作3D模型的动画师,这座模型做得非常细致。我们还做了小小的硬纸板模型,就像是地形图那样,勾勒出整个布景的地形。不过这座布景的地板并没有花太多功夫去布置,因为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地面都会挤满了人群,但是还是要留下一些空间让他们跳舞。
模型做好了以后就轮到建筑工人上场了,然后是雕塑师。接下就会有人喷洒泡棉,然后要上色,把这座布景变成一个石灰石洞穴,最后道具师才布置烛台和乐器。也许你会以为像这种洞穴或神殿之类的布景,并不需要布置太多道具,但是当你把这些道具都摆好了以后,加上灯光的照射,就会呈现惊人的效果。
问:这座布景这大,到时候一定会挤进很多人。
答:这座场景的人数远比其它场景得多,最后透过视觉特效的魔力,观众会看到成千上万人。锡安城其它的场景,尤其是有天桥走道的那些场景,一次只有一百人左右,但是特效小组会利用电脑营造更多人群的效果。这场戏保证会让人为观止,因为人潮会从四面八方涌进他们最后的庇护所。
问:锡安城其它的场景会在澳洲拍摄,分开两地拍摄有多困难?比如说洞穴的入口其实是在澳洲搭建。
答:其实这个洞穴有两个入口,一个小一点的入口是在美国搭建,这是为了拍锡安人民在哈曼议员讲完话之后跑进洞穴的镜头。拍这场戏需要九百名临时演员,人越多越好,所以华氏兄弟就叫我们在这儿搭建第二个入口,另一个入口则是在澳洲搭建,那是为了拍另一场不需要这多临时演员的戏。那场戏里的锡安人民的穿著打扮跟这场戏稍微有点不同,他们会携带枪械。我们会把这些布景道具带到澳洲重复使用,希望能呈现相同的色彩和质感。同时在两个国家拍戏挺有趣的。
问:你在美国和澳洲之间去了多少次?
答:去年我一共回了十二次,这十四个月大概有十六次吧,因为我在2000年6月开始工作之前就回了好几次,不过这次应该是我拍这部戏最后一次美国。我不是不喜欢美国,美国很棒,只是我的家人希望我能留在家里。这两部戏拍了很长的时间,他们在澳洲比我更辛苦,我很幸运能在美国交到很多好朋友,不过离家这远还是很难熬。
原我以为这样子两地奔波会挺有趣的,你可以在美国待个十二天,然后搭飞机回澳洲,在那儿待十二或十四天,然后再到美国。不过这样子回了两、三次以后,那种新鲜感很快就消失,这变成一个痛苦的经验。从西飞到东特别辛苦,我要花两、三天才能重新适应,而且从美国飞到澳洲会少掉一天,如果我礼拜三出发,礼拜五早上才会到,不过这整个经验还算挺有趣的。
问:谢了,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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