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龙女李若彤“迷香案”(晨报10月28日报道)仍处在扑朔迷离中时,晨报记者昨天下午接到读者举报,反映他一个月前在横店也曾遇到“迷香案”。他激动地说:“我相信她,因为我自己就曾被迷晕过。”另外,记者获悉,横店警方已经正式立案处理李若彤经纪人的失窃案件。
姚先生:像小龙女那样被迷晕
家住昆山的姚姓读者是昨天下午4点左右打电话到报社的,他告诉记者:“我要站出来帮小龙女说一句,因为我有和她一样的经历。”
做木箱生意的姚先生自述今年9月25日入住横店某酒店,该酒店距离小龙女居住的横店影视城酒店约5分钟的车程。姚先生说他先住在酒店东楼,后因故转到西楼的608房间居住。房间为标准间,他一人独住。27日凌晨,他回去时大概是两点,洗完澡后,手机插在门口充电器上,然后关了廊灯睡觉。
姚先生说,平常每到早上7点就会准时醒来———这是他的习惯,无论前一夜睡得多晚,第二天早上7点一定会起床看新闻。但是当天这个时候他没有醒过来。等他醒来后,他形容道:“觉得头昏,和她(李若彤)的感觉没差别”。然后他下床,准备打开手机看时间———结果,发现充电器在,而那部彩屏手机却不翼而飞。他以为是掉在床
上,搜索了一遍,这时候又发现皮包也已被拉开,其中4000元人民币,以及裤子口袋里的800元人民币都不见了,而钱包和银行卡却没有被偷走。于是,他马上将保安经理叫来,但是保安在房内没有发现撬门的痕迹。
记者随后联系了姚先生所在的该酒店,办公室人员承认9月底的确发生过窃案,但没有听说过什么“迷香”。该负责人向记者澄清道:“那次窃案发生,酒店不同楼层有3个客人的房间遭到了损失,大概就包括你说的那位先生。”
记者问他是否听说有人专门通过迷香作案。该负责人表示,9月份发生窃案以后,酒店马上向警方报警备案,然后就在夜间加强了报案巡逻。迄今再未发生过同样的案件。也没有听说横店别的酒店发生过类似事件。
连日来各地媒体关于“迷香案”的追问,让横店警方疲于应付。但是昨天横店刑侦中队的陈警官还是耐心地向晨报记者解释:“目前为止,横店还没有发现任何所谓的‘迷魂党’。”
陈警官说,如果用“迷香”,那么就是入室抢劫。迄今横店警方还没有接触到这种作案的例子。至于李若彤提到的迷香,他们在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麻醉品的痕迹,他强调说:“如果使用了麻醉药品,现场不可能没有痕迹。”陈警官表示,警方已经将李若彤经纪人的案件作为盗窃案正式立案,但是他补充道:“是否一定就是盗窃案,在调查结果出来前并没有结论。”
晨报记者李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