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正在拍摄中的电视剧《好想好想谈恋爱》因被认为使用了《活色生香》的剧本而惹上了一场官司。日前,北京其欣然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谭路璐、沈阳同乐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和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使用原告电视剧剧本《活色生香》进行电视剧《好想好想谈恋爱》的拍摄活动,销毁已拍摄的全部胶片及拷贝,公开在全国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原告在诉状中称:谭路璐曾任原告公司的总经理。2002年4月,原告安排其编辑李樯创作出了《活色生香》的电视剧本。2002年7月29日原告曾与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签订了合作拍摄该剧的合同书,但因故终止,谭路璐也于2003年9月16日被原告免职。但2003年8月份,原告从媒体上得知本案三被告正在合作拍摄电视连续剧《好想好想谈恋爱》,经核实得知三被告拍摄的这部电视剧使用的正是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活色生香》的电视剧本。经进一步核实,原告又得知,是谭路璐于2003年4月擅自以《活色生香》作者李樯的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二被告签订的权利转让合同。之后,三被告决定根据此剧本拍摄电视连续剧《好想好想谈恋爱》。原告在得知此侵权行为后,即与三被告取得联系,要求立即停止侵权,但三被告对原告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将进一步进行审理。作者: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