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近日决定:将社会文化类政府最高奖的“群星奖”和“蒲公英奖”合并,统一称为“文化部群星奖”,由原来的每年评选一次改为每三年评选一次。同时,不再设金、银、铜奖,对获奖作品统一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群星奖”荣誉称号。
据报道,这是文化部继七月将专业舞台表演艺术类政府最高奖“文华奖”和“中国艺术节奖”两奖合一之后,又一大力改革举措。
对于厌倦了眼花缭乱各种大奖的老百姓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深受欢迎的利好消息。不过,对于那些专靠组织各种评奖和组织颁奖晚会谋生或赚钱的各类“文化”商人来说,可是一个灭顶之灾的噩耗。
评奖和颁奖是少不了费用的,每次“隆重召开”和“胜利闭幕”的大奖赛,都会引来众多企业的赞助。拉赞助,便成了组委会里许多人的专职。从赞助费中提取比例不等的回扣,早已是光明正大的职业行为。每次被民众斥责劳民伤财的颁奖典礼之后,除了诞生出一大批“家”们,还必派生出几个“先富起来”的人。
此外,寄生在名目繁多奖和节身上的,还有大批相应的“专家”及组委会评委、官员。终身或轮换的评委们,走马灯似的游走在各种组委会之间,构成了当今社会文化类评奖“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文化评奖如果不能对文艺作品起到振兴、光大的作用,被民众斥责为“劳民伤财”也就情有可原了。以中国电影为例,国产影片的寒冬期长时间没有变暖迹象,(仅从影片的票房收入就已一目了然)。但是,各种电影节(大同小异观众分不清楚)却此起彼伏;最佳影片(不少“最佳”观众非旦没看过、甚至都没听说过)成双结对地获奖;各类影帝、影后(批发般地慷慨授予)的高帽遍地均是。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每次热热闹闹的颁奖晚会后,留在公众记忆里的鲜有获奖者的名字,而是诸如“舞弊”、“暗箱操作”、“搞平衡”、“假选票”、“百花不开、金鸡不鸣”和“黑幕”等一连串的负面评语。
如今,出于改革目的,把积弊多年、过多过滥、交叉重复的文艺评奖来个合并同类项,势必造成一大批人的失业和失落,但多少却能起到些净化评奖环境的作用。消除杂草,才能有利于育苗的生长,若想把侵蚀养料的杂草都逐出土地,当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所幸的是,一度闲置的锄头终于又磨亮擦光了。(伊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