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承认,杰克逊如果猥亵了孩子,无论他有多么爱他们,他都应该受到惩罚。其次我们承认,从始至终议论杰克逊的文字已经一眼望不到边,如果我们再来一次,那么结果就会像是往汪洋大海里吐口水。
承认了这点也并不好办,因为我眼看着也要开始口水作业了。所以还要附带承认我很担忧,我担忧的是口水作业的徒劳,因为从这件事上已经很难再发现一些新观点——如果,
写评论就必须提出观点,如果,对于评论者道德的衡量标准之一是不得重复。
其实点一下头,表明“我同意”也可以含糊过去。不过在这样无奈地表示之前,有的口水已经喷出,有的还在制造着,这一点很要紧,它直接关系到过气天王本人,他已经或即将被这些口水淹没。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杰克逊涉嫌“再次”猥亵了小男孩,猥亵并不是兴奋点,兴奋点是再次。那么随之而来肯定会出现的无数口水,它们是有着一定的公式的:
一、大脑皮层准备制造口水的第一个反应是,性取向是自由的,是私人行为,而猥亵可耻,流行巨星不能靠金钱为所欲为,不能躲在Neverland的小黑屋里想干嘛干嘛;
二、稍微地发挥一点联想发散一段思维,我们可以回忆起红豆事件绿豆事件,连带着侃一侃娱乐圈的性心态健康问题;
三、再把眼光放远一点儿,我们可以教育广大追星族,要看到明星也有丑恶一面,顺便链接吸毒、嗑摇头丸、嫖娼、性交易等等的娱乐圈明星丑闻;
四、翻炒一些旧货,诸如杰克逊令人难以置信的脸,由那张脸也许会在被猥亵的小孩子身上留下更大的阴影说起。
……
N、到诸如此类口水全部喷完之后,你还可以有得说!你可以批驳所有上述的口水,研究一下墙倒众人推、痛打落水狗的事物发展必然规律,同时缅怀一下自己童年对于杰克逊纯真的喜爱,发一下“为什么会这样”的感慨。
口水正在淹过杰克逊的腰身,口水快要覆盖了杰克逊的头顶。远在大洋彼岸的杰克逊不知道会不会感觉湿湿的很不舒服?但口水不是法律工具,杰克逊的错误自有公断。而说口水话到这份上已经没有什么劲了,如果我们都是在这样的观点下赖活着,我只会觉得,天王也许不是无辜的——
但是他真的很冤。(王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