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安(上)和张俊以(下)之间是否存在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进行的权钱交易,
成为本案争论的焦点
原央视文艺部主任、数届春节晚会导演赵安涉嫌收受“词坛怪才”张俊以贿赂一案10月底开庭审理后,至今已经一个月了。12月1日晚,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该案即将宣判,被提起公诉的两名被告人很可能因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而被宣告无罪释放或从轻处理。
61万元是不是贿赂
据了解,对两名被告人之间存在61万元经济往来的事实,出庭公诉的检察官和被告人辩护律师争议不大。控辩双方激烈争辩的焦点是,这61万元(现金和实物)是不是贿赂?
检察官认为,赵安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掌管文化影视大权”的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经济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张俊以为达到通过央视出名的目的,向赵安多次送现金、实物,构成行贿罪。
赵安及其辩护律师认为,61万元是张俊以主动送的,赵安多次退还但没有退掉,属于收而未受。虽然收到张俊以的好处,但并没有为张俊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不构成受贿罪。此外,渉案的现金和实物已被司法机关全部收缴,没有给国家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符合从轻处理的法定情节。张俊以及其辩护律师认为,61万元是赵安主动索取的,之所以送礼是迫不得已。我国刑法第389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张俊以行为符合这个条款的规定,因此不构成行贿罪。
12月中旬宣判
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中,第一次界定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认定行贿罪的法律依据。因为赵安的关系,张俊以的音乐作品在央视播放,被春节联欢晚会采用,其本人被邀请到央视的许多节目中亮相。检察官认为,这就是权钱交易的结果,是腐败行为,属于“不正当利益”。
但辩护律师认为,张俊以在央视公开播放的音乐作品,绝大多数属于歌颂主旋律的作品,艺术性达到播放的标准,程序上完全符合央视的内部要求和规定。此外,是否采用张俊以的作品、是否让张俊以在节目中出现是集体考评、电视台领导审批的,并不是赵安个人决定的。这种艺术行为正面弘扬了新风尚,属于“正当利益”,并且与61万元的经济往来没有联系,因此不构成犯罪。
据法律专家分析,按照正常的审判时限,赵安、张俊以案件的一审应该在11月30日之前宣判。如果因为案情困扰,法官可以延长15天,或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延长一个月。本案是10月15日前后正式立案的,即便延长,也会在12月15日前作出判决。鉴于“不正当利益”的犯罪事实认定存在极大困难,因此两名被告人可能会被无罪释放或从轻处理。陈宽
编写短信mnts至02323(移动)、2323(联通)订阅美女贴士,掌握时尚流行资讯,做个精致美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