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敏
在今年金鹰节上获了奖的宋佳,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大倒苦水,因为有一名年轻女演员和她同名同姓,给她惹来不少麻烦。如前一阵小“宋佳”与吕良伟传出绯闻,就有很多人打电话给宋佳,向她核实到底怎么一回事,把她弄得哭笑不得。宋佳对此意见很大,她说:“小‘宋佳’还很年轻,她起名字那会儿我已经成名了,她干吗非要和我叫一样的名字呢
?哪怕改个‘宋佳佳’什么的也行呀!”
姓名权是公民人身权的一种,虽说同名同姓确实会惹来很多麻烦,但因为自己叫了宋佳,有了点名气,怕别人沾了自己的光,便硬要给人改名“宋佳佳”,似乎也太霸道了点。
却说本埠的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第五届赛事曾出现了四个“李丽”争奇斗艳的场景。参选选手中有四个读音相同的“李丽”,其中两个同名同姓,另外两个分别叫做李莉和李励。几个李丽同场竞秀,倒也趣味盎然,只是苦了工作人员———如何区分这四个李丽,成了该届比赛的一件大事。
本部一位美女记者今年就深受同名之害。话说今年以来,本城一身体写作的积极实践者名气渐炽,于最近达到顶峰,大江南北,皆闻其声,黄河上下,皆议其人。本部这位美女记者不仅与其同姓同名,还存在诸多其他的相似:性别相同;都生于七十年代;都居住在广州这个城市;都是媒体从业人员。这么多的相似性揉在一起,“误读”不可避免。她到外地出差,时常会有一些男记者,怀着复杂的心理,或迂回打听,或当面磕磕巴巴地询问。卿本佳人,奈何至此?经常把我这位美女同事弄得哭笑不得。
说起来,这类“误读”更多的是作为一种谈资一笑置之,基本上不会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仅就演艺圈而论,同名者不乏其人。比如大陶红小陶虹,就时不时令涉业未深的娱记娱编出点小差错。歌手里,天后王菲之名如雷贯耳,内地也有一个不怎么知名的歌手叫王菲,但倒是没见谢霆锋的女友,嚷嚷着自己如何被沾了光去。
有消息说,国家语委拟出台《人名规范用字表》,禁用一些生僻字起名。这一消息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有人说这反映有关部门的“管理惰性”,有的则认为这符合信息化时代的要求。无论如何,随着这一规定的执行,以后,同名同姓者大概会越来越多。但是,除非以后孩子生下来起了名字像现在抢注域名似的赶紧在网上登记注册,名字有了“版权”,才可以限制别人跟自己同名。以眼下的情况来看,因为自己叫宋佳,就不许别人叫宋佳,大有强词夺理之嫌,即使自己名气很大———况且事实上也大不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