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桂 赵楠楠 王铮) 未经词作者陈涛允许,北京现代力量文化有限公司将沙宝亮演唱的《暗香》翻录到《沙宝亮》专辑中,而沙宝亮也在随后的两次表演中演唱了此歌。为此,陈涛将沙宝亮和现代力量公司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沙宝亮和现代力量公司共被判赔14万元。
2002年5月,陈涛接受剧组委托为三宝作曲的电视连续剧《金粉世家》主题歌《暗香
》填词。今年4月前,未经陈涛的允许,现代力量公司与他人共同制作了沙宝亮演唱的歌曲MV《暗香》,并交由电视台播出。此后,现代力量公司又制作了《沙宝亮》歌曲专辑CD和同名磁带。2003年9月27日、10月18日,沙宝亮分别在第4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开幕式及宁波国际服装节开幕式上演唱了《暗香》,而这两次表演也未经陈涛的同意,并未支付报酬。于是,陈涛将现代力量公司及沙宝亮告上法庭。
朝阳法院指出,沙宝亮未经陈涛许可表演其作词的《暗香》,现代力量公司制作《暗香》MV等行为侵犯了陈涛的著作权,现代力量公司赔偿陈涛7万元,其中3万元由沙宝亮负连带责任,沙宝亮为自己的两场演出赔偿7万元。
陈涛代理律师李京生表示,法院的判决客观地认定了沙宝亮及现代力量公司的侵权责任,判赔结果十分公正。
陈涛所属文化公司将一纸传真“判决书”发给媒体后,记者在第一时间也联系到被告方沙宝亮和现代力量传播公司。
在听完记者的陈述后,沙宝亮紧紧追问:“看到原件了没有?怎么会单方面收到判决书呢?”据沙宝亮所属公司现代力量的工作人员孙先生说,直到昨晚7时他们也没收到委托律师的败诉通知。
“我们第一时间没收到法院的判决书,而对方却立刻通知媒体,这很显然是在炒作他们自己,出发点不言自明。”当记者追问孙先生如果其败诉的结果属实,公司是否接受赔偿14万元的判决。孙先生脱口而出:“如果判决如此,我们第一时间肯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