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宝亮和经纪公司现代力量已决意要上诉,对本月4日北京朝阳法院判决他们赔偿《暗香》词作者陈涛14万元的决定表示不服。他们的理由是:明明给了版权费他不要,怎么能说我侵权?在昨天上海举行的第十届华语榜中榜造势路演活动上,《暗香》再次“飘动”,沙宝亮表示,不仅现在要唱,等到颁奖典礼的时候也要唱。
采访中,记者们的提问绝大多数和官司有关。沙宝亮显得很委屈,连说这是公司和陈
涛的事,陈涛要告也只能告公司,他只是执行者,知道惹上官司的时候自己甚至身在外地,非常震惊,沙宝亮觉得自己很无辜。
现代力量表示会在15日内提出上诉。公司再次强调了他们已经在今年4月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了版费,只是陈涛觉得太少,提出要40万,而《暗香》在收入沙宝亮个人专辑和用于商演前都经过了曲作者三宝同意,金鹰节上沙宝亮只拿了2000元劳务费,根本算不得商演。
然而有关法律人士提出了不同看法。无论上诉的结果会如何,法律顾问表示,在没有和陈涛达成最终的协议之前,这段时间沙宝亮还是不适合在公开场合演唱《暗香》。作为演唱者,无论沙宝亮知情与否,都应对《暗香》的著作权归属负连带责任。(新闻晚报 记者韩垒)《暗香》侵权案回放
《暗香》,三宝曲,陈涛词,原是为电视剧《金粉世家》所作歌曲,电视剧方面选中沙宝亮演唱此歌。
2003年10月,陈涛起诉沙宝亮和北京现代力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称对方在未经他许可下在《沙宝亮》专辑中使用了《暗香》,并在两次商演中演唱了该曲,期间没有向他支付任何报酬。12月,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沙宝亮和现代力量赔偿陈涛14万元,其中现代力量公司赔偿陈涛7万元(其中3万元由沙宝亮负连带责任),沙宝亮为自己的两场演出赔偿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