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燃烧的岁月》作为陕剧中一鸣惊人的作品,为陕西赢得了无数荣誉。不过也应了树大招风的俗语,今年7月,该剧的制作、发行方———长安影视等相关三家单位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告上法庭,控告他们未缴纳著作权使用费,就在剧中使用《解放区的天》等10首老歌。12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长安影视方面败诉。昨日,刚刚回到西安的该公司副总魏鉴告诉记者,公司方面对这一判决十分不满,打算于近日商讨上诉细节。《激情》虽然败诉,但这并不影响《激情2》的推出,明年2月,这部续集就将和观众
见面。
此次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长安影视等告上法庭的理由是,《激情》一剧未经音协许可,就在剧中采用《北风吹》、《保卫黄河》、《敖包相会》的歌词,《洪湖水,浪打浪》的乐曲,《学习雷锋好榜样》的词曲,没按规定给音协支付报酬。法院判决的结果是:长安影视方面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其赔偿音协7.115万元,“贵州东方”和“广州俏佳人”承担连带责任。对这一结果,长安影视的副总魏鉴说,当初音协方面的索赔金额是51万元,双方曾尝试过调解,可音协方面仍然要求二三十万的赔偿金额,他们不能接受,不过法院的判决仍让他们无法接受,认为判得太重。
早前记者曾就此事采访过音协,当时他们表示,为了加深人们对音乐著作权的重视,音协会挑选一些违规单位来打官司,此次找长安影视打这场官司,也是希望通过人们对《激情》的关注,懂得老歌也是不能随便使用的。(本报记者 小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