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明天开始,江苏将与全国各省市同步全面执行国家广电总局17号令《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江苏乃至全国的观众与听众都将与令人讨厌的黄金时段电视剧“插播广告”说再见了。
17号令共计30条,其中18及19两条重点对广播电视台越来越呈猖獗之势的插播广告做了较为详细的明文禁止:“播放广播电视广告应当保持广播电视节目的完整性,除在节目自
然段的间歇外,不得随意插播广告。除19:00至21:00以外,电视台播放一集影视剧(一般为45分钟左右)中,可以插播一次广告,插播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此外,17号令还规定,转播电视节目时,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组织的广告,不得任意切换原广告或以游动字幕、叠加字幕等形式干扰节目的完整性。”
据记者昨天了解,江苏广播电视总台下属的各电视频道和广播频率目前已做好执行17号令的一切准备。昨天,省广播电视局的有关人士还就“插播广告”做出了更详尽的解释,据介绍,“插播广告”系指打断每集电视剧故事情节插播广告的行为,在每集电视剧剧情未展开前或剧情结束时占时段的广告播出不属此列,但其广告播出时间计入总量。此外,该局还对外公布了投诉电话,希望广大观众能够对涉嫌违规播出的广播电视广告给予监督和举报。国家广电总局监督电话:010-86091111;江苏省广播电视局监督电话:025-84417036、84406285。(张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