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已去,凤凰卫视及其家人要在他“飞黄”的地方立碑缅怀,当地政府又积极回应,这其实是一件好事。
去年12月22日,香港凤凰卫视董事刘长乐表示,为了让人们记住柯受良飞越黄河的壮举,将在柯飞黄的壶口瀑布处兴建柯受良纪念碑,计划于今年6月1日柯飞黄七周年时落成。
但之后,有人撰文称,柯受良飞越黄河,其敢于挑战大自然的精神的确值得称道,但是,“柯受良飞越黄河壶口,只是一次体育活动,实在称不上是什么丰功伟业”,因此享受立碑“待遇”让人难以接受。——我不同意这种说法。
在我们传统的民族心理文化积淀中,为一个人立碑是很重大很严肃的事,在文人笔下,把“树碑”和“立传”相提并论,立碑成了一种很崇高的待遇。
但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们与国际文化的接轨和多元文化的碰撞,立碑的崇高性已经被解构了,已经变成一件非常个人化、民间化、平常化的事。任何人只要不违法,都可以为自己故去的亲人和朋友立碑。我们都记得电影《老井》的最后镜头,立了一块大碑,上面刻着每一个为老井村人打井做出贡献的人的名字,有生者也有死者。
柯受良以飞车特技著称,曾经飞越过长城、黄河等,在两岸深具知名度。当年他“飞黄”成功时,媒体进行了广泛的跟踪报道,其意义在当时已经远远超出“一次体育活动”了。如今,英雄已去,凤凰卫视及其家人要在他“飞黄”的地方立碑缅怀,当地政府又积极回应,这其实是一件好事,为什么一定要上升到“丰功伟业”、“崇高价值”和“道德示范”这样的高度呢?
陈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