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晓诗今报讯自近日针对重庆某媒体刊发的“范姓女演员涉黄成星”报道公开发表四点声明之后,范冰冰及其经纪公司决定于今日正式向重庆某报发律师函,以“侵犯名誉罪”将该报告上法庭,从今日起,范冰冰的律师将对此事进行进一步取证。
只要清白不考虑钱
昨天,记者再次联系到范冰冰的经纪人诗曼,她说之所以现在公司没有立即打官司,就是怕影响范冰冰的拍戏心情,“对我们和范冰冰来说,出色地完成工作才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因为别人无中生有的报道就不去做自己的事,现在冰冰每天都在认真地拍戏,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状况而影响《天一生水》的进度,等到12日冰冰的戏份结束后,公司会考虑为她召开一次记者会,挽回受损的名誉。”“重庆某报的记者曾对我们讲这篇报道是南京某报最开始刊登的,我们在看了南京某报的报道后才知他们写的根本就是两回事,南京的那篇报道只字未提范冰冰的名字,而重庆的记者却在那里擅自猜测,真是太不负责任了!”诗曼还说,起先他们并不想和重庆一方打官司,只要重庆媒体的那个记者公开赔礼道歉,并在报上登致歉信就原谅他们,可该报社并未同意。“我们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让对方公开赔礼道歉,还冰冰一个清白,至于什么钱不钱的,我们根本没考虑。”
事发前曾警告记者
在重庆某报刊登的这篇《范姓女星涉“黄”成星》的稿件中,文章的记者曾写道这是她的猜测,诗曼说,事实上这名记者写报道前确实给她打过电话求证此事,但她在电话中立即予以否认,“我当时就质问她,谁说的这个女星是范冰冰,她说是自己推测的,当时我听后就警告过她,我说南京的那家报纸没点名说是谁,我们不能追究人家的责任,但你要是在文中提到范冰冰三个字的话,我们一定会告你。没想到这位女记者还是没理会我的劝告,不负责任地发了这篇报道。”事发后,这位记者也很苦恼,诗曼说她曾打电话给范冰冰本人道歉,并说那篇文章是他们主编逼她写的,“但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能原谅她,主编也好,她本人的意思也罢,都对范冰冰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名誉伤害。如果一家报纸为了求得大的发行量而恶意中伤他人的话,我们更应该站出来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