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小说
一合 著
数起特别凶残的杀人抢劫银行案
一大批为民除害的“红脸关公”
一个正义与邪恶殊死搏斗的故事
面对面许宁向张正基保证亲手擒拿白山,这绝不是一句随
便说出来的话。他有这种预感。石景山的布控在他的一线指挥下,已经非常严密。他过去跟张大爷干过,那时候张大爷还当刑侦处长。他知道这人很神,有时候凭感觉作出的判断往往非常准确,因为这种感觉不是一般的感觉,是综合了大量的情况和信息,汇集了一生当警察的经验和智慧,才产生出来的。
他又想到张大爷有力握手传递的信任。回到特警队,马不停蹄,加紧部署,把本特警队的人员和从大案队抽调的人员以及从下面分局、派出所抽调的人员,重新做了调整和分工,派往他认为有可能出现情况的地点。
他也带领一组人员出发了。他希望自己的预感是准确的,希望早晚与白山相遇,并亲手将其擒拿。
从烟摊上抢了六万元,远远不能满足白山的胃口。他还要继续抢下去。他以为只要有了性能良好的武器,金钱便唾手可得。抢烟摊的成功使他感觉到,人有了武器,就像披着狼皮一样吓人,就像一匹老狼冲入了羊群,所向披靡,如入无人之境。所以,他接着才敢截车追杀目标。那目标是他盯了很久的一个大老板,密码箱里提的都是钱。他觉得汽车司机是最听话不过的了,前一个是“面的”出租车司机,后一个是老板专车的司机,都非常听话,一个比一个听话。冷冰冰的枪口往后脑勺儿上一指,就麻爪儿了。
只是那个警察反应太快了,白山刚一打开车门,还没来得及迈步向那老板追去,就见老板跑去的方向来了一辆“面的”。因为这“面的”挡住了他观察老板的视线,所以,它才跑进了他的视线里,而老板跑到了视线以外,所以,他才看到那个警察手里举着一只手枪(从白山的方向,是先看到手枪,才断定举手枪的人是警察的,因为当时许宁穿的是便衣)。本能的反应使他迅速缩进车里,同时听到一声清脆的枪响。不过,他知道这与自己的脑袋无关了,就赶紧用枪指着司机的脑袋,命令他开车,开快车。
这一受挫使他大长了见识,那就是冲入羊群的时候,还要防着点牧羊犬。警察太厉害了,出手是那么快,那么狠。过去他把警察忽略了,以为全是任其宰割的羔羊。门岗,门岗不经打;商贩,商贩不经打;司机,司机不经打;老板,老板不经打,没有经打的了。但是出来一个警察,差0.01秒就要了他的命,就把他也变成不经打的了。
这真是个来得非常及时的教训,下次再抢劫,必须把警察的因素也考虑进去,否则非吃大亏不可。
怎么会突然冒出一个警察呢?还是便衣。他开始动脑筋了。过去他动脑筋,只考虑抢劫对象,现在又多了个警察。这个警察是预先埋伏好的,还是偶尔碰上的?是专门针对他的,还是捉拿小偷的?许多反扒公安人员都是便衣。如果是后者,倒没什么可怕的;如果是前者,可得多加小心。
他决定再干一次。趁着乱乎劲,再干一次。他以为警方在发生了这件事之后,一定会乱乎几天,起码还不商量商量,研究研究,分析分析?哪能第二天就照常出工上班呢?所以,他决定,第二天就再干它一家伙。
抢劫未遂的当天晚上,他又跟“姘妇”疯狂做爱,这几乎成了规律。作案前一天晚上和作案当天晚上,都要干这事。这种事看起来不太重要,除了结婚,谁也不把它专门列入议事日程。但他却根据自己的心情和需要,把它看得十分重要,甚至成为“神圣”的仪式。
但这只是他的仪式,而不是她的仪式。她并不知道,他在干这种事之前或之后,已经干了什么,或就要干什么。他不会告诉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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