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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以想不坐牢?难!赵安被罚20万?轻!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45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综合报道 前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安、张俊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进行宣判,法院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赵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张俊以以行贿罪、诽谤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张俊以高呼“冤枉”

  之后记者拨打了张俊以的妈妈富女士的电话,富女士前日特意从东北老家赶到北京听取二审结果,她表示自己将“先回东北老家,然后再想办法”。但依照法律程序,高院已做了终审判决,张俊以若想逃脱牢狱之灾,恐怕没什么可能。

  另据了解,听到维持原判的裁定时,张俊以再次高呼“冤枉”、“反腐败无罪”等口号,遭到法官制止。张俊以可能会被遣送回户口所在地吉林省辽源市的监狱服刑改造,他对终审判决不服,其父亲张荣久先生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能否重新审理或改判,大约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才会有结果。

  网友认为“判得太轻”

  当赵安、张俊以维持原判的消息传出后,许多网友,认为对二人的判决“实在太轻”。网友对赵安“被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反应非常强烈,认为对这样的蛀虫应该“罚到他吐血”,这样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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