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香港媒体前日报道,有传闻说张柏芝答应付款500万港币给前经理人朱永龙,两人的合约纠纷将因此告一段落。
张柏芝与前经理人朱永龙的官司拖了4年,最近有消息说,两人的合约纠纷已以张柏芝私下付给朱永龙500万港币作为分手费而了结,官司也很快会庭外和解。消息说,此事是柏芝私下与朱永龙商议的,价钱确实是500万港币,不过柏芝暂时还未付款。
据了解,朱永龙于1998年一手发掘柏芝,并与她签下5年的经理人合约,当中订明朱永龙可以抽取柏芝工作酬金的三成作为佣金。柏芝1999年凭周星驰的电影《喜剧之王》一炮而红,及至2000年,柏芝和朱永龙发生争执,朱永龙以柏芝未能履行合约为由,向法院控告张柏芝。去年初,曾经传出朱永龙收取了中国星老板娘向太400万港币的张柏芝的“赎身费”,不过他随即澄清,说自己分文未取,声称对官司誓不罢休。向太曾经透露当年柏芝签约朱永龙后,朱曾要求柏芝出席某老板的生日会,又要柏芝陪该老板唱卡拉OK。
前日,有香港记者联络上柏芝的经理人李小姐,李小姐表示双方的洽谈确实有进展,但实际情况还未敲定。李小姐说:“那件事还在谈,除了柏芝、朱永龙和我在场之外,还有双方律师,的确谈得有进展,大家都不想花律师费,彼此都想庭外和解。”
向太近日也表示,她并没有牵涉入柏芝和朱永龙的官司,只因朱永龙和柏芝的父亲都想庭外和解,自己才扮演中间人角色。(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