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2002年12月,号称有史以来防盗版最为严密的影片《英雄》在公映后的第二天,其盗版碟便铺天盖地地出现。随后,这一“天下第一盗”案很快就告破了,不过此事还是引起了各界的普遍关注。时隔一年多,该案主角陈剑又“挥剑”指向《英雄》制片方———新画面公司:“我其实是《英雄》的策划,是新画面的副总指使我盗版炒作的,如果不是我被罚得
这么惨,我不可能站出来!”而对于这一惊人的消息,新画面公司副总秦先生则觉得此事很荒唐。
陈剑:提议以盗制盗
陈剑称,“2002年初,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叫‘漂亮女孩’的网友。她自称是北京一家影视公司的员工,公司正在筹拍《英雄》,由著名导演执导。我谈了自己的想法,对《英雄》来说,防盗首当其冲。最后我提议‘以盗制盗’,以引起社会关注。我还自告奋勇地提出,用DV翻拍《英雄》后打上‘盗版公司’片头,以此来炒作盗版。此外我还要求‘漂亮女孩’答应我几个条件:一、《英雄》的国内首映日必须和我的生日是同一天(12月14日);二、《英雄》的全球公映日必须和我前妻的生日是同一天(12月20日);三、《英雄》的国内光盘发行日必须和我们的结婚登记日是同一天(1月11日)。后来《英雄》果然兑现了我的条件,我也信守承诺,拿着DV到南通电影院翻拍了《英雄》全片,后来制作了盗版碟以达到炒作《英雄》的目的。”不过现在陈剑觉得“电脑、摄像机等制作光盘的工具均被没收,还被罚了1万元,损失达2.8万元”,于是“是想让他们弥补我的损失”。
新画面:全是瞎编乱造
据陈剑所说,网名为“漂亮女孩”的那个人就是新画面副总秦先生。前日,秦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仅一口否认自己上网,而且觉得此人实在不靠谱。对于陈剑所称的自己的网名是“漂亮女孩”,他觉得特别荒唐:“我平时根本就不上网,更不懂什么QQ,他说的全是瞎编乱造,根本就没有的事。《英雄》这么大的一件事怎么可能他说怎么着就怎么着呢,怎么可能按照他说的生日就定下全球首映的时间呢?”
新闻背景
2002年12月20日《英雄》全国公映,第二日就在江苏南通发现了第一批盗版碟。后经过南通公安局缜密侦察,12月24日深夜,终于在当地找到了嫌疑人陈剑。
据陈剑交代,南通电影院公映《英雄》当天,陈剑和其女友带着一部索尼家用摄像机进了影院,并买了两张较隐蔽的包厢的票,偷拍了《英雄》全片。回家后陈剑将录像带上的内容转入电脑中,并刻成了光盘,并把片头“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协助拍摄”改成“中国电影盗版制片公司协助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