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肖姗姗实习生赵聪)正当李少红为心血之作《恋爱中的宝贝》上映4天惊现盗版而嚎啕大哭之时,该片音像制品发行方、广东某音像公司却被另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搞得欲哭无泪:打盗版变成了打正版,真“宝贝”被封存暂扣还遭罚款。
“宝贝”提前出笼遭封存
昨日,据一知情人士透露,广东某音像公司于2月22日出版发行了《恋爱中的宝贝》的VCD、DVD音像制品,正在发往全国各大销售点时,却意外遭到了国家版权局的重拳,全部被冠以“盗版”而封存。
真“宝贝”当成假的打,这是怎么回事?记者致电国家版权局负责人冯宏声(音),提及此事,冯先生稍有不快,他说:“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在打击盗版上我们需要采纳各方面的意见。这个‘2月25日前出版的(《恋爱中的宝贝》)音像制品一律收缴’的规定不是版权局硬定的,而是荣信达(《恋》片制片方)找到我们投诉,传达他们与音像公司达成的协议。在《北京宣言》中已经明确表示,从今年2月1日起所有上映影片的音像制品须在影片上映后的15天发行,荣信达负责人李小婉当时也表示已经与音像公司协调好了,我们现在只是按规矩办事打击盗版。”当记者表示正版已于2月22日发行并被当成盗版封杀了时,冯先生反问:“谁告诉你我们封杀正版了?没有的事儿!”
音像公司莫名其妙“触礁”
记者随后致电广东某音像公司负责人,据该负责人透露,目前公司首发的所有正版音像制品都被当成盗版束之高阁,各地经销商花钱买了货却落得一场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版权局称有规定,在2月25日前发行的《恋爱中的宝贝》都是盗版,所以真的也当假的。”既然有规定,为何明知故犯?该负责人委屈的说:“这个规定我们今天才听说。但我们与荣信达有一个口头协议:在电影上映后,2月22日正式发行。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盗版?”记者向其转达了版权局所说的“荣信达与音像公司签下协议,一起投诉要求打击2月25日前出版的音像制品”,该负责人惊讶地说:“我们根本就没有就发行时间这个事和任何人签过协议,也没有向版权局投诉过。”
对于版权局否认封杀正版一事,一知情人士向记者传真了3份正版被封存的收据。该知情人士还透露,各经销点还被收取了或多或少的罚款。如今音像公司惟一的希望,就是这些正版在验明正身后能尽快返回卖场,将损失减到最少。
《恋爱中的宝贝》正版被封存,国家版权局称“荣信达曾做投诉,表示与音像公司已协调好,要求对2月25日前出版的音像制品进行禁止”,而音像公司却表示与荣信达的口头协议是2月20日之后发行音像制品,究竟荣信达与这两方是如何协调的呢?当记者致电荣信达负责人李小婉时,一听是此事,她以开会为由拒绝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