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审查就报名资料缴交之内容核验,资料不齐者通知补缴。凡经通知仍未于限时内缴齐者,主办单位有权不予评选,所缴交报名费用亦不予退还。
一、初审1.评审委员个别在线上进行评审,经由计算机记录评审系统点选:入选∕不入选的票数。入选票数以该奖项总报名件数之30%为原则,即可算入围进入复审。依此方式分别从每一奖项(共24项)点选投票选出入围作品进入复审。2.进入复审的件数每单项入围作
品应不得少于五件。如单项入围作品少于五件,则就该项奖项参赛作品择优评选以符合最低入围件数。3.初审遭淘汰之作品,不得另案讨论是否将其加入复选资格。4.技术评审是针对网络广告类入围作品评选(最吸引人文字连结奖除外),同样以入选(in)/不入选(out)方式,由每位技术评审评选出个人入围之十件作品,并依照得票数排序前十名之作品,得以进入复审。
二、复审1.评审经由评选系统依每一奖项每一入围作品依评分标准给分。经系统计分后,依序排出所有名次公布。2.评审针对复审第一次计分结果进行讨论。讨论结束后进行第二次评选。3.第二次评选时每位评审透过评审系统,依各奖项点选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系统自动计分:第一名∕三分;第二名∕二分;第三名∕一分)。4.经统计后,每一奖项依得分排序前三高分之作品,经评审团讨论后决议金手指奖、银手指奖、铜手指奖之得奖者,如有同分者则重新评分之。5.“最佳网络广告技术运用奖”评审方式由评审团委托技术评审顾问建议的评选标准进行评选,若有异议或同分者,须经评审再度讨论后投票表决,得奖作品须经过半数评审同意始确定。
三、决审采讨论及投票表决方式选出。于所有得金手指奖之网络广告类作品中,选出“最佳视觉设计奖”、“最佳文案奖”以及年度“最佳网络广告奖”。